男子醉驾屡教不改 被同一交警“逮”了两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59
导读

11月23日,沿滩区交警大队“铁骑”警员冯月鑫在巡逻执勤中,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伞。 经查证,驾驶人张某某于2018年11月27日因“醉驾”被沿滩交警大队当场查获,2019年2月26…

原标题:缘分啊!男子醉驾屡教不改 被同一交警“逮”两次

11月28日,自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该市沿滩交警大队查获的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予以立案侦查。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后释放的张某某,将再次面临刑事指控。

11月23日,沿滩区交警大队“铁骑”警员冯月鑫在巡逻执勤中,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冯月鑫立即指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不但不服从交警指挥,甚至强行变道超车企图逃避检查。冯月鑫顿时发现该驾驶人甚是眼熟,疑似2018年因“醉驾”被自己挡获过。

冯月鑫即刻呼叫警力支援,于9时18分在沿滩开元路将其截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51.4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依法向张某某开具了法律文书,并将其带至沿滩区人民院采集了静脉血样,用作血液乙醇浓度送检。

经查证,驾驶人张某某于2018年11月27日因“醉驾”被沿滩交警大队当场查获,2019年2月26日被沿滩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1月27日,经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11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自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荣霞 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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