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看好房,实际一问房源严重不符或已下架;前脚刚跟中介购完房,后脚被各种骚扰电话打爆……托房地产中介买房时,你中过多少招?12月4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房地产中介服务调查结果,现场揭开房地产中介服务“十大消费潜规则”。
挑战潜规则:揭开房地产中介服务各环节“猫腻”
近年来,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迅速,其服务水平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个人及家庭重大利益,同时也对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5月至9月,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房地产中介服务专项调查暨“挑战房地产中介服务潜规则”活动,并于12月4日发布了调查结果,现场揭开房地产中介服务“十大消费潜规则”。
房地产中介服务“十大消费潜规则”
虚假低价房源引客,乘机开展业务推销; 营造热销假象,诱导仓促成交; 定金收取设陷阱,两头忽悠做文章; 服务收费不透明,“其他费用”花样新; 个人信息遭泄露,骚扰电话接不完; 违规变通办假证,风险损失客户担; 房价优惠藏猫腻,变相涨价是目的; 解押房贷套路多,游说卖家借“高利”; 《看房确认》要签名,霸王条款很闹心; 全权委托本信任,恣意妄为损权益。
公布虚假低价房源、营造热销假象
房产中介“潜规则”你中招了没?
广州黄小姐近期准备买房,在中介橱窗广告上看到很多心动房源,但走进去一了解发现这些房源信息或已过期或已出售,中介人员热情介绍还有很多实惠房源,但实际推荐房源都是高价格,根本没有橱窗广告里实惠的房子。
“发布虚假低价房源信息是许多房产中介招揽客户的常见手段。”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陈北元指出,当客户受到吸引前来咨询或要求看房时,中介人员则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或表示房屋已出售,乘机推销其他房源,实际价格均高于发布房源,甚至差距很大。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行政部门调查惩处。也可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投诉,进行消费维权。
陈北元指出,为了让购房者尽快下定锁定交易,部分中介营造房屋热销的假象,比如找“房托”去新楼盘排队购房,在售楼房源公示栏上面打出“售完”字样,或在二手楼交易谈判期间冒充其他买家假意抢购同一套房,让购房者觉得房子销售太火,促使购房者在未对房屋进行全面了解、未考虑周全的情况下仓促下定签署合同。“热销假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切防冲动。”
广消委法律顾问陈北元讲解房产中介服务“潜规则”
珠海某消费者在中介带领下到拱北某小区看房,在中介人员宣传下当场交了1400元定金,中介收取定金后并未跟其签订任何合同和提供相关收据。之后消费者觉得有问题要求退回定金,中介不给予答复。次日,消费者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却被告知定金已转给业主,不可以退。消费者对此十分气愤,但又不能提供转账凭证和业主信息,后经消费者强烈要求,仅退回500元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43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定金原本是规范买卖双方信守承诺的一种担保方式,但一些房地产中介却在定金上做文章,先是忽悠买家消费者交定金,再想方设法从中获利;同时又劝说卖家接受定金,却刻意隐瞒卖家反悔需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陈北元指出,定金收取陷阱侵犯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和财产权,消费者有权要求房地产经纪退还其全部定金。
线上中介购房后骚扰电话不断? 个人信息泄露!可举报投诉
“房产中介服务中,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十分严重。”陈北元介绍,使用线上房地产中介平台时,平台要求使用个人信息注册。虽然平台服务协议中一般都有“隐私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些服务协议采用合同格式,条款诸多、内容冗长,多数网友并未阅读或者只是简单浏览,某些网站甚至采用默认勾选“同意”的方式,使消费者的信息被“合法”使用,导致发生各种骚扰行为。
消费者李女士通过某线上房地产中介平台购买了一套房子,谁知房子刚成交不久,手机被各种骚扰电话打爆。开始是装修公司打来的,随后各路中介来电推销各种楼盘,每天接好几个,李女士不堪其扰。
陈北元指出,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和隐私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
同时,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四)规定:“房地产经纪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虽然法律明文禁止,但相关制约措施力度不够,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状况依然普遍存在。信息裸奔时代,消费者犹如汪洋大海中的小鱼小虾,中介成为掠食者。”陈北元提醒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可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背景/ 自2009年起,广东省消委会坚持每年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至今已十一届,先后揭示并推动隐藏在网购、汽车、通讯、公共收费、老年消费等各领域的消费潜规则超百条。“挑战消费潜规则”已成为富有广东特色的消费维权品牌。 今年,省消委会将第十一届(2019年度)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放在房地产中介服务领域,经过近半年时间广泛征集推荐,并结合调查体察发现的线索和日常受理投诉案例,最终评出“十大房地产中介服务潜规则”。
采写:见习记者 陈菁钰 通讯员 粤消宣
编辑:陈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