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里说:“只考虑金钱的婚姻是荒谬的,不考虑金钱的婚姻是愚蠢的。”
而我的婚姻,就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离婚了。
24岁那年,刚从福建回来的我,就被父母安排了四次的相亲,前面三个完全和我的标准,不在一个水平上。直到遇见第四个男生,他叫小林,从外貌上来说,是我喜欢的类型,高高瘦瘦的,穿着打扮,干净、阳光。唯一的缺点是,他家身处较偏远的山区,而我,虽然也身处农村,但离县城很近,属于县城周边,交通也十分方便!
其实,对于择偶标准,我比较在意男方的形象以及人品,也算是一个标准的颜值控吧!因为我自己本身颜值也还算不错。经过两个月的相处,总体来说,还算满意。缘分这东西,说时迟,那时快。两个月以后,双方父母就开始要谈及婚嫁问题了!
7月初六早上,我母亲、姨娘等6人,一起来到男方看家。因为他们那交通不是很方面,我们下车后,都走了近1个小的山区小路。虽然山路不好走,但我依然还是很期待,能够早些达到他家,当我们到了以后,男方家也有八九个人,很是热情的招待了我们!
通过双方交谈,了解到男方有三兄妹,妹妹还在读高中,老大算是上门女婿吧!在23岁的时候,就结了婚,然后,到了女方那个城市生活。不过,问题来了,既然有两兄弟,那么,家里的土地,和这两间瓦房,以后会留给谁?根据男方的表述:家里所有的一切,都将会留给老二小林!
听到男方如此的回答,我们这边,也就没有什么意见了。毕竟农村,也只有土地和房子这些家产。了解完双方的真实情况以后,就开始谈及了彩礼等结婚事宜。经过商议后,男方给予4.8万的彩礼,因为男方家里空间比较小,也放不了什么家电,所以,按照我父母的意思,就是陪嫁一辆6万左右的汽车!
两个月后,我和小林的婚约如期举行,在婚后的生活中,一家人都还算过得和睦。可是某周六晚上,一个惊天的消息,传到了我耳边,那就是,在我还没有嫁过来之前,他们家的财产,就已经进行分配过,并且这房子兄弟俩都有份,土地是三兄妹平分!
面对这样的结果,我自然难以接受,因为,以我自家的条件,已经算是嫁亏了。当初能够答应这门亲事,也是看小林为人还不错,但无论怎么样,在谈及婚嫁的时候,男方要有房,是最基本的条件,哪怕是农村房也行啊!
再者,去男方看家的时候,婆婆就曾当着我们家那么多亲戚的面,说明房子和土地,都会留给小林,如今发生这样的变故,“骗婚”二字就流窜在我的脑海中!
大家都知道,上门女婿就像嫁出去的女儿一样。因为在父母的赡养方面,作为上门女婿,一般是不会去管的。而公婆以后的赡养,也肯定是落在小林身上。至于小妹,先不说小林家,就这点家底,我嫁过去后,能帮着老公,一起供她念大学,就已经仁至义尽了,按照当地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一般是不能分到娘家家产的。如果小妹还想要在这点家产上,分点给她 ,也不知道他们一家人是怎么想的?
难道就没有想过,小林结婚后,对儿媳的一份生活保障吗?如果家底丰厚,我还没啥意见。关键是,家产全部加起来,都值不了多少钱。而我,也不是心贪,只是不希望,孩子出生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三夜,最后决定要求婆婆重新分配,将房子和土地由小林全部继承,给我和孩子一份保障!
婚姻中,争取和享有了应有的权益,才叫有尊严。
可是当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后,小林父母不仅不同意,还和我吵了起来,并在言语上,说得十分难听,事后,还在邻居们那里数落我的不是。
而小林在这件事上,完全偏向婆婆,这让我很心寒,无奈之下,我提出了离婚,双方父母经过协商,也没能调解,最后一纸离婚书,结束了长达30天的婚姻!
而这段婚姻,给我的感悟就是:我可以接受男方一无所有,但没办法接受欺骗,如果当初就说明此事,而我还愿意嫁,那我就不会抱怨什么?
只是男方父母的行为,让我心里跨不过那道坎。我觉得,一个家,一段婚姻,最起码的就是坦诚和信任,连这一点都没有做到,那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如果夫妻双方,从最开始的接触,就存在欺骗,而不是坦诚相待,那么,这样的婚姻,又怎么能长久呢?
信任就像婚姻的钥匙,打开夫妻二人的心,如果一方心房紧闭,拒绝坦诚,那么,我们的婚姻,便无法长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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