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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父亲病危不管,非要跑去灾区援建,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9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539
导读

这篇稿件中说:汶川地震发生后,本地某人强烈要求赴灾区援建板房,单位考虑到他父亲病重,劝他不要去灾区。 记得作家刘墉在一篇文章中说过大致意思如下的话:我首要的责任是保障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过上愉快的、有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亲情是一切感情的基础

2008年6月下旬,当时,让人痛心的汶川地震刚刚过去一个半月,四川还处于紧张的救灾时期。一天晚上,作为报社编辑的我值夜班,审阅记者来稿时,忽然发现一篇奇怪的稿件。

这篇稿件中说:汶川地震发生后,本地某人强烈要求赴灾区援建板房,单位考虑到他父亲病重,劝他不要去灾区。此人谢绝了单位的好意,坚决到四川去。他到四川后不久,其父病危。但他没有返家,仍然在灾区建房。后其父病故,他也没回来,发豪言曰:他要让灾区人民早日住上房。

记者当然是抱着欣赏的态度写这篇稿的,目的是歌颂这样的模范人物。看完稿件,我的第一感觉是反胃:斯何人也!自己的父亲病重、病危都不管,非要跑到灾区盖房子!救灾当然重要,但难道自己父亲的命就不重要?他不去灾区,四川不过少一个盖房子的,群众可能会晚那么一点点时间住上房子;他去了灾区,一个老父亲在人生最后时刻就少了一个床前尽孝的儿子,孰轻孰重?全国可以找出无数个人代替他到四川建板房,但找不出一个人可以代替他对一个弥留人世的老人尽一个儿子的责任!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首先要“老吾老”,然后才能“以及人之老”,一个人不“老吾老”,专门去老“人之老”,情理上恐怕有点问题吧。

实际上,像这样情理上有问题的事和人,绝非“本地某人”这一个孤例。我收到过不少类似的稿件——有的人自己儿孙无钱上学,却拿钱资助他人读书;有的自己生活尚无保障,却四处助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合情理的情况出现?从不太厚道的角度出发去猜测,有些人可能有比较精明的算计,希望通过这样的做法获取某些方面的利益。不过我还是愿意从厚道的角度去猜测——他们可能还停留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之类的宣传中。

其实,利己和利人并不矛盾,别人是人,自己也是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把自己的亲人照顾好,这不是什么坏事,相反,这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如果自己的事、自己的家事还处理不好,却非要去管别人的事,去给别人帮忙,结果很可能是给这个社会添乱。

别人的事重要,自己的事其实也重要,至少是同等重要。当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发生撞车时,我觉得,应该分清轻重缓急,哪个重,哪个急,先处理哪个。在上面的事例中,父亲病危,比援建板房,不但更重更急,而且最关键的是,更加不可替代。

中华传统文化特别重视孝道,重视亲情,古代很长一段时期,官方舆论甚至认为,一个人对亲人不孝,就不可能对国家忠诚。

记得作家刘墉在一篇文章中说过大致意思如下的话:我首要的责任是保障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过上愉快的、有尊严的生活,在此责任完成后,如果有余力,再去助人。

胡适也说过:争你们个人的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

愿“本地某人”们早日懂得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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