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没有写,我们只能推测。
正常的来往,肯定是有的。
惜春很少回宁国府,主要是因为宁国府的淫靡气氛,不适合少女的成长。但对宁国府的认识,也是一步一步来的。像黛玉初进贾府时,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算起来,黛玉这时才六岁,探春比黛玉小,惜春比黛玉还小呢。
当然,《红楼梦》的年纪靠不住,是多次修改、最终尚未定稿所导致的。不过虽然不能确定惜春只有三四岁,也一定是很年幼的。这样小的孩子,贪图姐妹们的热闹,愿意住在荣府之中,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说她嫌弃宁国府的淫靡,她也太早熟了吧?
另一方面,秦氏曾被贾母视为“重孙辈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尤氏的话里也对她颇多赞许,显然她的人缘应该是不错的,至少不像后来奸情暴露那样让人厌恶。这时候的惜春,并没有理由讨厌秦氏。
既然有正常的来往,为什么书中没有写呢?
一方面,是出于艺术上的考虑,把“孤介太过”的惜春与声名狼藉的侄媳妇放到一起,没有必要。而秦氏的奸情,一直是暗写,也不需要借惜春来表现。
另一方面,惜春与秦氏,也没有什么亲密的交往,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
秦氏与凤姐交好,她们的性格都比较精明、细心,表现随和,内心细腻。而惜春从小就喜欢和小尼姑玩耍,已经可以看出她“孤介”的素质了。
秦氏与贾蓉结婚时间不长,但也并不是新婚燕尔。虽然古人早婚,秦氏出场也至少是近二十岁了。而惜春,算得年长一点,也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妇,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是长嫂与小姑,还可以“长嫂比母”照顾一番,偏偏又是侄媳妇与姑母的关系,更加说不到一块。要说照顾,现放着尤氏“长嫂比母”,也轮不到秦氏出面。
年纪的差距,身份的差异,性格的差别,决定了秦氏与惜春,会有正常交往,但也仅限于正常的、礼节上的交往,而不可能有更深层次的思想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