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缙云的周先生长期在外地打工,没想到,8月份回到家的周某发现自己放在家中柜子里的三件金饰不翼而飞了。缙云警方侦查发现,作案者竟然是“家贼”,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16日,缙云县公安局五云刑侦中队接到周先生报警称,其家中失窃,三件金饰被盗走,价值近万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查走访,附近邻居告诉民警并没有发现有外来陌生人出现过,周某的弟弟也说这段时间没有在家中发现过异常。经过勘查,民警也没有发现有小偷潜入的痕迹,那么金饰怎么就 不翼而飞了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作案者很有可能是“家贼”。民警初步锁定经常到周某家借宿的周某亲戚王某有作案嫌疑。而正当民警要寻找王某时,王某却不见了!难道王某 做贼心虚,已经畏罪潜逃?
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和分析研判,发现王某离开缙云后去了云和,民警立即前往云和,但是到了云和却寻找不到王某的踪迹。11月28日,民警再一次前往云和,通过蹲守,终于在云和某座山上成功抓获王某。经审讯,王某对自己盗窃金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王某,缙云人,平日里在县城游手好闲的王某晚上经常借宿在亲戚周某的家中。后来王某交了女朋友,发现自己钱不够花了。于是就想在周某家中找点值钱的物品,结果真的让王某翻到了周某藏在柜子里金饰,王某将盗得的金饰典卖了八千多元钱。怕被发现的王某卖了金饰后就逃往了云和,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王某已被缙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句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抱任何心理侥幸。要相信幸福生活是靠诚实劳动来获取的,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警方提醒
无论何时,提高防盗意识一定是预防盗窃行为发生的第一道关卡。
不要在家里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或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临时需要在家中存放,应放在家中不引人注意的房间和位置。另外,注意存折不要同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
出远门前跟邻居打好招呼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照应,相互守望,提高自防、协调意识。出远门时,一定要与邻居打好招呼,提醒关照,遇有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
及时报警,不宜逞强
如果碰到小偷入室盗窃,要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为重,并注意保留现场,及时报警。
来源:缙云公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