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法官巧调解帮助79岁老人要回12万元赔偿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30
导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了解到程某无力履行全部案款,但申请人赵某因医疗费用已不堪重负,急需该笔赔偿款,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情绪安抚工作,降低其对赔偿额度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申请人赵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万分,并对执行法官尽心尽责、高效为民办案的行为表示高度赞扬。

据了解,2017年,程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焦作市解放中路与民主路交叉口附近时,不慎将79岁高龄的赵某碰翻,导致赵某受伤。

经公安机关认定: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程某垫付医疗费2.4万元,但双方就后期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赵某将程某起诉至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法院判决程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43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赵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了解到程某无力履行全部案款,但申请人赵某因医疗费用已不堪重负,急需该笔赔偿款,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情绪安抚工作,降低其对赔偿额度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程某加强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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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攻势下,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赵某自愿要求被执行人赔偿120000元,其余部分自愿放弃。12月9日,执行法官将程某交来的120000元执行案款交由赵某,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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