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_206个品规药品将降价降幅达27.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2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51
导读

按照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的采购数据计算,降价后,全省共计可减少药品费用2.42亿元,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

人民网哈尔滨12月12日电(杨雪楠)12月12日,黑龙江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省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进展。据介绍,该省将于12月19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中选结果(以下简称中选药品)。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206个品规药品降价 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对于群众最关心的药品价格下降情况,省医保局副局长张树杰介绍,本次25个中选药品品种包括心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呼吸系统药物、消化道药物等常用药,还有神经系统药物、抗肿瘤药物等患者关注度较高药品。按照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的采购数据计算,降价后,全省共计可减少药品费用2.42亿元,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

据介绍,本次25个中选药品品种均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品一致,在降低药价同时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对应25个品种,共有206个品规药品降价,降幅达27.1%。

卫健部门将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省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蒋艳秋介绍,该省卫生健康部门将重点保障政策畅通,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要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医疗机构要优化用药结构,及时制定完善中选药品的临床用药指南,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中选品种全部抽验 发现问题将下架、停用

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杨铁石表示,将从加强生产、流通、抽验、监测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管,同时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日常抽查等手段开展工作。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简称GMP),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同时要督促落实文件上要求的停产报告制度。主要报告停产原因、停产类型、中选药品基本信息等内容。

监督供货批发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简称GSP),主要从采购渠道、储存条件两方面排查风险隐患,把监管前移,争取在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之前把问题化解掉。对中选品种进行全部抽验,对抽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要监督下架、停止使用,并依法处理。做好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作用,发现问题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做好组织鉴定,依法处理。

建立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机制

据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一级调研员陈培龙介绍,省医保局建立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机制,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预付周转金和回款政策,医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预付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协议及时支付企业货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药款;以协议管理为基础,以数据监测为依托,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形成有效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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