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制造残疾乞丐在古代是这种叫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4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294
导读

迷信的古人认为把活人杀死,从其身上砍下肢体以祭归神,鬼神就能保佑自己不劳而获,与今天的行为性质有相类似之处。古代就有严明的法律来制止这种行为,《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

现在的宝妈、宝爸都把自己的孩子看得紧紧的,真恨不得把孩子栓在裤腰带上,寸步不离,就怕孩子被拐走了。若是孩子被拐走了,父母都会心急如焚、心如死灰。倒不是怕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被拐去喊别人爸妈了。如果小孩子被拐到别的家庭当别人的孩子,被新父母好吃好喝款待着,这已经是被拐卖的孩子里运气最好的了。然而更多的是被买家砍手砍脚,变成残废儿,扔在大街上靠行乞赚钱。

社会上有同情心和善心的人很多,当他们看见大街上许多孩子小小年纪不但不能读书,呆在有空调、暖气的屋里吃薯条、喝可乐,反倒要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衫每日蜷缩在街头一角行乞度日,而且肢体还是残疾的,泛滥的同情心就会驱使他们掏出很多钱给这些可怜的孩子。

这世上的事都是往两个极端发展的,有多善良的人就会有多恶毒的人。很多歹毒的人就是看上了这个商机,人为的制造残疾乞儿以博取人们的同情心来赚钱。而那些惨遭毒害的儿童什么都没得到,钱财全部进了背后操纵者的口袋里了。

这种现象早在几百年前的古代就有了。那时候的人把这种行为称为“采生折割”。按字面上的解释,“采”是采取,“生”是活人,“折割”是用刀砍斧削。也就是把健全的儿童弄成残疾。而“采生折割”在古代的作用原是祭鬼神。迷信的古人认为把活人杀死,从其身上砍下肢体以祭归神,鬼神就能保佑自己不劳而获,与今天的行为性质有相类似之处。《辞源》里还有一种说法,歹徒残害人命,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作欺骗病人之用。

不管是哪种性质,这种行为都是十分恶劣且没有半点好处的。古代就有严明的法律来制止这种行为,《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歹徒不但要受千刀万剐,而且自己家人一分钱得不到,甚至还会连累家人被流放。对罪恶的打击力度如此大,为何时至今日,还有那么多人从事这种犯罪活动呢?看来国家需要注重对人们品德的教育与同情心的培养,才能拯救这些丧失人性、凶残无道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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