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8 日上午 9 时许,身负七条人命、潜逃 20 年的逃犯劳荣枝在厦门某商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996 年起,法子英伙同女友劳荣枝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实施犯罪,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杀害了 7 人。1999 年 12 月 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而他的女友劳荣枝逃亡了 20 年,此前一直未抓获。
判刑,在所难免。但人权律师吴为劳辩护,争取时间,希望能找出背后的原因,为社会提供一份经验,之后能做好力所能及的预防,让更多人免于受害。
恨屋及乌,劳荣枝被泼屎,被骂,家人被人半夜打电话骚扰……在大众看来,人渣不需要辩护,不需要了解他背后的故事,直接处死算了。
这个分歧,不就是我们经历过的真实生活吗?
每当出现恶性案件时,总能在微博上见到类似的评论:我们不需要知道杀人犯的心路历程,死就完了!
也有人从凶手的社会性出发,告诉大家:了解罪犯的生活背景,跟她判刑没有关系,这是两码事。为什么不去了解她背后的故事,你害怕看了之后,会动摇自己惩罚他的心?各有各的理,所以就有了讨论的余地。
在劳荣枝逃跑的20年里,劳的母亲;“我是她的母亲,我放弃了,孩子就真回不来了。始终相信女儿还在,总有一天会回来,
出事后,好好的家四分五裂。劳的父亲也走了,劳的母亲检点破烂生活,除了律师,没人愿意看见她,就连自己的儿子女儿都不愿意见她。
作为一个母亲都这样了难道就不想知道小女儿杀人的原因吗?超级想,比谁都想。
在法律上,判刑,处决,很简单。但在母亲这里,成了悬案。
她想不通,小时候很乖,怕邻居家的狗,连猫咪都不会欺负的女儿,怎么就杀了人。
她想不通,小时候阿妈杀鸡也会哭的女儿,怎么就分尸。
她想不通,喜欢待在自己房间,安静读书的女儿,怎么就成了恶魔。
不仅想不通,也找不到女儿变化的蛛丝马迹。
劳的母亲一直在想,到底是哪里,我把女儿教坏了。
“我不会做人的妈妈,我不知道怎样做人的妈妈,
作为观众,我可以站在他们的视角,去感受他们的状态。
真正的内心我确实理解不到。
一个人该怎么被对待,不同立场的群体有不同的看法,共识很难,只能在讨论中不断寻找新的边界。
在这里不要埋怨劳的母亲,有很多都会说,“歧视犯罪者的家属,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从理想主义的角度讲,犯罪是个人行为,其犯罪行为与他的家人无关。
从社会管理成本角度考量,歧视罪犯的亲人,会让原本无辜的人被边缘化,很大概率成为新的犯罪分子,增加社会管理的成本。
因此,我们不该歧视罪犯的亲人。
人人生而平等,就算阶层地位不同,基于人的本质我们都应当是尊重的而非歧视的。我们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愤怒,这应该源于我们对人性之恶的恐惧与对破坏法则的愤恨,我们会用法律的手段去惩罚他,
而非用我们自以为是的道德去审判,然后给他和他一家人都扣上一顶大帽子,恶之花,然后用不同的方法去对他们施暴,请问歧视了这些罪犯及他们的家人你难道不是犯罪者吗?
公众文化
亲人被歧视本就是犯罪伴随的代价之一,正是因为公众没文化不知道这个事,才那么多罪犯以为一人做事一人当,豁出去了,我就是烂命一条,反正罪不及我家人。
不歧视罪犯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犯罪不一定是心理因素决定,也有生理因素决定的。人类的疾病分心理学的和病理学的,他们以为犯罪一定是因为心理因素,所以道德绑架不就是因为没文化嘛。(代表的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