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夏小忧
2018年年底,在爱尔兰曾掀起过一场声势浩大的“内裤运动”,事情的起因是,一名27岁男子性侵了一名17岁少女,事情发生后,少女将该男子告上了法庭。
审判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少女)律师指出:“女孩很清楚自己不同意”,被告(男子)律师则咬定:“这根本就是你情我愿”。而该案件最棘手的地方就在于,除了双方当事人的证词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谁说的是真话。
审判一度陷入僵局,直到被告律师当庭举起案发时、女孩穿的内裤,并说出了下面这句匪夷所思的话:“你们仔细看看她穿了什么,她当时可穿着蕾丝花边的丁字内裤啊!”
潜台词就是说:穿蕾丝丁字内裤的女孩怎么会是无辜的?分明就是她引诱了我的当事人,所以何来性侵一说?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陪审团竟然认同了被告律师这套荒谬的说辞,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讨论后,当庭宣布“被告无罪,强奸罪名不成立”。
宣判结果公开后,整个爱尔兰的女性都愤怒了,她们自发组织起来,在各大社交网站集体晒出自己的内裤,隔空声援受害女孩:“错的不是你,更不是内裤,而是那个强奸犯”!
为了替受害同胞伸张正义,也为了捍卫女性“内裤自由”的权利,有人把透明的蕾丝丁字裤框起来上街游行,并注明“这不是同意”;有人在街道画上了内裤涂鸦,并在每一款内裤下方都注明了“这并不是性邀请”的字样。
还有人直接来到审判该案的法院,在法院的大门口摆满了五颜六色的丁字裤,她们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宣布:“无论我们穿了什么,不同意就是不同意。穿什么内裤是我们的自由,这并不代表可以发生关系!”
是不是很疯狂?很解气?又很可悲?
诚然,这是一场对“女性原罪论”的有力回击,是对爱尔兰法庭不公判决的正面声讨,但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尽管我们的社会在飞速发展,可关于女性的那一套受害者有罪论,却始终没有被摒弃。
所以,每次发生咸猪手事件、性侵案件,作为受害者的女性才会反被声讨和指责,这是何等的荒谬?又是何等的可笑?
“不能声张,
闹大了你的名声可就毁了”
性侵一直以来都是个沉重的话题,这种沉重不仅在于受害人身体所受的伤害,同样还在于社会舆论对受害人的二次凌辱,几乎每一次性侵案发生,受害方都会遭到口诛笔伐,她们势必会遭到类似这样的荡妇羞辱:
“你为什么要脱掉鞋袜、裸露双脚?我有权利怀疑你是在引诱我的当事人,让他想入非非。”
“你为什么不反抗?我的意思是,你很享受其中,因为这根本就是你主动引发的。”
“你作为一个有吸引力的年轻女性,为什么要独自旅行?尤其还要走幽静的小道?这根本就是你蓄意为之!”
“我只是不懂,一个像你这样的专业女性,独立、阅历丰富,怎么会比你小那么多岁的男孩,跟你用五到六种不同姿势性交?”
......
以上这些言论,出自李怀瑜的小说《生命暗章》,施暴者和其律师为了赢得审判胜利,不惜向受害人泼脏水,意在让她崩溃,无力当庭对峙。
值得一提的是,《生命暗章》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样,均取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
原本,李怀瑜是一个热衷于独自旅行的酷女孩,梦想在30岁前走遍地图上所有布道,与此同时,她还撰写旅行指南,在电影公司供职,制作独立电影,筹办影展,是非常优秀的华人女性,直到一个陌生男孩的闯入,将她的计划统统打断......
《生命暗章》 [美]李怀瑜
译者:陈芙阳,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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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瑜(书中名为薇安)遭遇性侵后,作为一个理智尚存的成年人,她知道哭泣无济于事,于是颤抖着拨通了好友芭芭拉的电话,迟疑地说出“我被强奸了”,在好友的协助下报了警。
很庆幸,在“不能声张,闹大了你的名声可就毁了”价值观扭曲的大环境下,薇安没有选择沉默,她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揭发施暴者的恶行,因为在她看来,独自背负那样的重担,情绪上太有杀伤力了。
而且,只有把这种恶性事件公之于众,将施暴者绳之于法,才能让恶得到抑制,而不至于像病毒一样肆意蔓延。
她坐在诊间,
等着心理咨询师摆弄好摄像机
从报完警的那一刻开始,薇安就开始了一遍又一遍的讲述,对警察、对医生、对危机应变中心、对评估是否需要心理治疗的保健委员会、对心理咨询师......
没完没了的叙述,没完没了的回忆,没完没了的噩梦。
更让她崩溃的是,当所有取证都结束后,朋友芭芭拉陪她来到、素来以不带偏见知名的皇家维多利亚医院急症室时,护理师的回复让她愕然:“我们周末不提供相关服务,如果你要检查,要等你星期一回伦敦后才能进行”。
芭芭拉替她提出质问:“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女孩如果是在星期五晚上被强奸了,还要等到星期一才能检查是否被传染了性病?”对,就是这样。
就连医生,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他仅用5分钟时间检查了她的脖子和肩膀,然后用权威的语气说:“淤伤一周就会痊愈,好好休息就行”,说完就走了,仿佛多呆一秒都让他不适,仿佛处置强奸受害人很不舒服。
好在回伦敦后,在桑莫斯警官的提醒下,薇安得到了一些有用的忠告,包括要在遭遇性侵后72小时内接受暴露后预防投药(PEP),由性暴力庇护中心专门提供,可她留言后,却一直没有等到回电,最后迫不得已上网联系了其他门诊,终于在性侵事件后的76小时,吃下了PEP药丸。
直到周四上午,性暴力庇护中心才回电,面对薇安的质问,对方轻描淡写地说:“我们人手不足,72小时之内不回电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医生的冷漠,制度的不人性化,统统都让她感到气愤。
还有电台里,主持人和观众互动,谈论到此事,四年前女儿被暴徒性侵并杀害的妈妈惋惜道:“可怜的女孩,她的人生现在已经毁了”。
薇安抑制不住愤怒:她们凭什么这么说?我还活着,我仍然拥有我的人生,人们有什么权利宣布我的人生毁了?!
人们对这件事的态度和反应,慢慢让薇安了解,原来在大众眼中,自己只是一个没有名字的面孔,一个成了数据的华人女孩,一个供他们投射对“强奸被害人”所预想观念的容器。
他被关进了监狱
她却被困在了原地
无论外界的反应如何,薇安在度过了漫长的等待后,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审判,因为被告拒不认罪,律师建议她直接出庭做证,兴许可以让被告在最后关头认罪。
而且,被害人直接出现在众人眼前,陈述遭遇,还能够表示她绝无隐瞒,这会为她赢得正面效果。
被告律师虽然对她会出庭感到意外,但还是快准狠地向她发难:
“所以理论上说,你旅行时如果认识吸引你的男人,并不反对来一场浪漫的sex?”
“我觉得是你诱骗了这个小男孩,毕竟他才15岁,而你已经29岁。”
“事发后第二天,你竟然微笑着参加派对?这是一个刚遭遇性侵的人会有的状态吗?”
......
这套说辞,让我不免想起“内裤运动”一案中,性侵中心负责人说的话:
“性侵案中,辩方律师总会通过各种刁钻的角度,去证明原告是自愿的,包括原告的穿着、是否醉酒、为什么不反抗,这很常见”。
在这里,这位卑劣律师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他要撕裂她,用这套流氓逻辑!
她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还要被生吞活剥多少次?寻求正义的每一步都让她更加暴露自己,直到毫无保留。
她甚至来不及憎恨,就又被被告的说辞恶心了一遍:
“她迷路了,向我问路,我看得出来她是在演戏,其实她是对我有兴趣,想接近我......”
此时,她终于了解到这整个体制是多么荒谬,多么不公平。
她被他侵犯了,她却必须等候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能在坐满陌生人的法庭上,告诉大家这耻辱的事实,并且还要对抗一个努力将她描绘成可恶狐狸精的卑劣律师,然后还得聆听这个施暴男孩捏造的这关于她的一派胡言?
当她的律师连珠带炮追问完被告后,说出那句:“她记忆力好,是因为她说的是实话,而你只是捏造事实,拼命希望我们相信你那差劲的谎言”时,足以说明:谎言终究是谎言,它经不起交叉诘问,注定会破绽百出。
大快人心的一刻终于到来,首席陪审员大声宣布:“裁定被告有罪”,判刑十年。
他被关进了监狱,她却被困在了原地。即使是现在,有了这样的裁决,她还是觉得自己的人生不会就此复原......
这本小说最伟大之处
《生命暗章》最让人敬畏的是,作为受害者,作者自然希望施暴者得到法律制裁,但她却没有过于激愤。
哪怕是被电台主持人问及:“攻击你的人曾经承认自己是个怪物。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他是怪物吗?”时,她也只是回答:“他的确对我做了怪物般的事,但是我不打算称呼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人是怪物。”
包括把这段经历书写成书,她也没有一味宣泄自己的痛苦,反而是从受害人、施暴者两个视角去阐述整件事的经过,努力还原那段黑暗的记忆,这正是本书极具社会意义之处:
通过挖掘施暴少年不健全的成长经历,剖析他为何会走上犯罪之路,探寻这一切为何会发生。
这让我想起贾静雯主演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剧中的律师王赦,在一起无差别杀人事件中的杀人犯被判死刑后,仍然执着地想要了解杀人犯的犯罪动机,为的是找出犯罪分子从正常人变成反社会人格的真相。
跟很多人认为的将罪犯绳之以法就结束了不同,王赦认为,刑罚的确会让罪犯付出代价,这毋庸置疑,但遇害人遭受的伤害却无法逆转,而研究罪犯的犯罪心理,则能够预防未来发生更多类似的悲剧。
当然,必须申明一点,无论犯罪分子遭遇过什么不幸,这都不是他犯罪的理由,就像日剧《非正常死亡》中石原里美扮演的法医说的那样:“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我们对于不幸的身世不感兴趣,也不管动机是什么。”
不幸的身世从来都不是犯罪的理由,但了解罪犯的经历,却或许可以避免让更多的青少年误入歧途,也可以避免让更多的女性处在不可预知的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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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暗章》
[美]李怀瑜 | 著
陈芙阳 | 译
东方出版社
《生命暗章》荣获2017年非布克奖的年度佳作,它铿锵有力地向世人传达了两件事:
一、遭受性侵不是受害人的错,别再用女性原罪论说事,别沉默,勇敢发声;
二、养育孩子责任重大,请关注每个孩子的身心健康,别让你的孩子成为社会安全隐患。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配得上这本书的勇气,希望此类事件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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