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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偷百万元裘皮遭“滞销”再盗222部手机主谋获刑12年6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42
导读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搬家式”盗窃案件,盗窃团伙先是盗取100多万元裘皮惨遭“滞销”,后又“扫荡”三家手机店,盗走价值10万元手机……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图为审判现场。 余姚法院供图 摄

中新网宁波12月17日电(方堃 李典)临近过年,盗贼团伙也想着再“捞”上一笔。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搬家式”盗窃案件,盗窃团伙先是盗取100多万元裘皮惨遭“滞销”,后又“扫荡”三家手机店,盗走价值10万元手机……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原来,临近年关,没有正当职业的黄某联系上了郑某、石某、张某,琢磨着找点钱花。听说浙江的裘皮很值钱,这个团伙便开着小面包车,从湖南长沙出发,直奔浙江。

四人将目光锁定在了余姚市朗霞裘皮市场。白天,他们坐车在裘皮市场附近转悠,最终确定了位处小弄堂内的一家裘皮店。

当天晚上,黄某等人撬门进入,几人分工将一家店铺内的90件裘皮,一件不剩全部装入纸箱,塞进车子。期间,还顺手将店铺内的手提电脑和现金“顺”走。

盗窃成功后,黄某等人来到湖北。由于没有销售经验,一个月下来,裘皮一件都没卖成,于是他们打算“再干一票”。

黄某一行人来到河南信阳,一晚上就从该地三家手机营业厅“洗劫”了222部手机,价值10余万元。几人得手后,将手机分赃、变现,各自回家。

经公安部门侦查,截至今年8月,四人已全部落网。针对案件主谋黄某,余姚市人民法院认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

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黄某继续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完)

责任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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