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转弯未让行被公交车顶上人行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899
导读

经调查,当事人郑某系网约车驾驶员,为了尽快送乘客到达目的地,转弯时未认真观察,未让正常行驶的直行车道公交车优先通行,被公交车瞬间顶上人行道。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郑某称后悔不已,本来想快点送乘客到目的地,结…

近日,郑某驾驶着一辆小型轿车,沿河运路往渝州宾馆方向行驶至渝中区大石路河运路口时,该车左前侧与张某驾驶的公交车右前侧相擦碰后驶上右侧人行道,造成行人彭某受伤,小型轿车、护栏及红绿灯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当事人郑某系网约车驾驶员,为了尽快送乘客到达目的地,转弯时未认真观察,未让正常行驶的直行车道公交车优先通行,被公交车瞬间顶上人行道。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郑某称后悔不已,本来想快点送乘客到目的地,结果出了事故,不仅耽误了时间,还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郑某称后悔不已,本来想快点送乘客到目的地,结果出了事故。

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渝中警方提醒: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充分观察路况,必要时应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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