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这对“拆迁户”夫妻宁肯赌博也不还钱,双双被起诉_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06
导读

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南康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某、程某某夫妻与范某某、欧阳某某等九人债权债务关系判决生效后,南康区人民法院多次要求被告人程某某、陈某某到庭执行,但被告人程某某以自己…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法院都已经判决还钱,他们还拒不执行,居然跟法院玩起了踢皮球、躲猫猫的游戏。要说没钱还,那还可以理解,可是人家是“拆迁户”,宁可拿着钱去赌博,也不还债,这就没道理了。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某与妻子程某某经营沙发厂期间,拖欠范某某、欧阳某某等九人货款。

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南康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某、程某某夫妻与范某某、欧阳某某等九人债权债务关系判决生效后,南康区人民法院多次要求被告人程某某、陈某某到庭执行,但被告人程某某以自己与陈某某发生感情纠纷为由拒不执行上述判决,且将自己的收入用于赌博,将拆迁补偿到的店面转让给他人;而被告人陈某某以夫妻两人的钱被程某某独自占有为理由拒不执行判决,且将自己手机关机,让债权人无法联系,直至2019年5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程某某已于2018年3月1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5月南康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程某某已付清所有执行申请人的款项,取得了执行申请人的谅解。南康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 四个月。

2019年5月10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合浦县公安局抓获归案,2019年6月21日经南康检察院批准逮捕,由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并于2019年11月13日向南康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无信不立。尤其是做生意的,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这个时候常常会想到向亲戚朋友借钱或者向银行贷款,但是如果“有借无还”,必然会名誉扫地,难逃法律的制裁,最后还是要还钱,这又是何必呢?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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