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台胞持居住证可享受大陆移动电话业务资费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184
导读

“26条措施”中的第17条提出“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为落实该措施,我省提出了“两岸一家亲”移动通信资费优惠试点方案:在闽台胞的移动通信资费在现行大陆手机…

17日,省通信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落实大陆日前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26条措施”) 有关措施,宣布具体试点方案。

“26条措施”中的第17条提出“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为落实该措施,我省提出了“两岸一家亲”移动通信资费优惠试点方案:在闽台胞的移动通信资费在现行大陆手机用户拨打台湾电话、从大陆漫游至台湾后拨打电话和从大陆漫游至台湾后手机上网流量资费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折扣。

具体移动通信资费优惠内容包括,大陆手机用户拨打台湾电话在现行标准资费的基础上按3折优惠;从大陆漫游至台湾时,拨回大陆电话、拨打台湾电话、接听电话均在现行标准资费基础上按3折优惠;从大陆漫游至台湾时,手机上网流量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单价和单日封顶值5折优惠。

据悉,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指定的省内实体营业厅均可办理。20日起,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通过企业服务热线进行预登记,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办理。

资费优惠方案暂定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优惠对象自办理之日起享有连续12个月的移动通信资费优惠。如优惠对象在2020年12月31日办理,则在2021年12月30日24时前均按此资费优惠方案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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