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研究》创刊四十周年了,我谨以读者和作者的双重身份表示衷心祝贺!
《文艺研究》是我学术研究的重要动力。做研究的人都有体会,自己的文章被心仪的学术期刊发表,是对自己极大的肯定。我上研究生时,就想写美育方面的学位论文,但是导师和其他老师都不赞成,认为美育不受重视,还是研究文艺美学好。研究生毕业后,我仍然执着地开始了美育基本理论的研究。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家庭,父母都是音乐教师,外公还是绍兴第一位音乐教师,与徐锡麟、陶成章、秋瑾一起在绍兴的大通学堂教过书。我从小就受到美育的浸润,上大学后越来越深信中国需要美育,需要提升国民的生活品位和人文素养。于是,我从1988年秋季就开始撰写美育基础理论的著作,两年后就写成了20多万字的书稿。之后联系了好几家出版社,都没有出版机会,只能把书稿拆成论文先发表。我把关于美育基础理论的总体构想写成一篇文章《论现代美育学的理论构架》,投给了《文艺研究》,结果不久就发表了(1993年第5期),而且安排在了头条。这在美育研究不受待见之时,对处于学术研究迷惘状态的我是异乎寻常的鼓励!“美育学”这个概念是王国维在20世纪初提出的,此后在很长时间里却没有学者对美育学的理论建构提出系统设想。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美育学是美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学科,应该由美育哲学、美育心理学和美育方法论构成美育理论的主要内容,并对此作出了具体阐述。此后,我主持完成了几个美育理论研究课题(包括三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一个教育部重点课题),结论性的文章都投给了《文艺研究》,其中《中国现代的“审美功利主义”传统》(2003年第1期)和《美育三义》(2016年第11期)发表后还被《新华文摘》转载。
《中国现代的“审美功利主义”传统》既是我博士学位论文的结论部分,也是我独立承担的第二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美育理论现代性比较研究”的总结性成果。在这篇文章里,我把以王国维、蔡元培、朱光潜为代表的中西融合的美学和美育理论概括成“审美功利主义”,这种美学和美育理论所针对的本土问题是如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具体说就是要提升国民的精神和情感,从而既肯定审美的超现实性,同时又把这种超现实性的功能引向现实的人心改造;既区别于审美的道德、政治功利主义,又不同于西方现代“唯美主义”或“审美主义”。这是中国现代美学的重要特征,我把这种美学思想称为中国美学的“现代传统”,意在试图提醒学界:中国美学研究并没有“失语”,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的现代美学家们就开始建构中国自己的、开放的美学和美育理论了。我们要认真研究这种现代传统,“接着说”,并由此建设当代中国美学。在这篇文章中,我还点出了中国美学的这种“审美功利主义”的本土思想资源是儒家的心性文化传统,为今后的研究埋下了伏笔。
2012年,我和两位青年博士一起开始了“审美功利主义”思想与儒家心性文化传统关系的研究,这是我主持的第四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我们把课题研究总纲《以美正心:中国现代审美功利主义与儒家心性文化传统》投寄给了《文艺研究》,发表在《文艺研究》2012年第9期上。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试图为中国现代美学接上传统文化的“血脉”:正是儒家心性文化传统、特别是王阳明的心学的巨大影响,引发了20世纪初西方美学的引进以及对美育的特别重视。其中一个关键点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审美无利害性”成为连接西方美学与中国儒家心性文化传统的桥梁。正是由于王国维、蔡元培等人对“无利害性”理论的“误读”,使得他们选择了美学,而选择美学根本上是为了推进美育,这种美育实际上就是颐养性情、去蔽澄明的功夫。
我在21世纪初曾发表过一篇关于美育性质的文章,提出“感性教育”是美育的现代性质。此后渐渐感觉这样的定义还不够全面,一直想写一篇全面论述美育性质的论文。2016年暑假,终于有了比较完整的时间,于是我就在申请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的总体构想基础上写出了《美育三义》,发表于《文艺研究》2016年第11期。在这篇文章里,我在30多年美育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美育的三个最基本的意义:感性教育、人格教育和创造教育,并作出了凝练式的概述。感性教育是席勒在《美育书简》中阐述的美育的基本意义,体现了美育概念的历史具体性,即审美现代性:在工具理性发达的背景下,恢复人的自然性,使人性达到感性与理性的协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感性教育”也是美育最基本的特征,美育过程就是以体验为主的过程,美育可以说就是一种“情育”,与智育讲概念逻辑很不相同。中国的传统是把美育当作修身的重要途径,所以美育就成了“人格教育”。在这一部分,我比较多地阐述了美育的中国意义,美育呈现“心育”的特征,也就是从中国美育传统来看美育在立德树人方面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创造教育”是指美育对培养人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的独特意义,在这方面我们一直重视不够,而今中国进入一个创新发展的时代,而创新依靠人才,教育必须把发展创新意识和能力作为重要目标,在这方面,美育的价值是独特而巨大的。
除了上述论文,我还在《文艺研究》上发表了另外两篇研究美育理论的文章,一篇是《美育: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创建——重读席勒〈美育书简〉》(《文艺研究》2001年第6期),另一篇是《论中国美育研究的当代问题》(《文艺研究》2004年第6期)。可以说,我的美育理论研究能够坚持到今天,并在学界产生一些影响,与《文艺研究》的扶持和帮助是密不可分的。我对《文艺研究》一直心存感激!
《文艺研究》一直是学界包括我个人学术研究的质量标杆。从创刊起,她一直坚持“双百”方针和高质量追求,刊发了在美学、文学、艺术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文章,四十年来,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给这么一份顶尖期刊撰写论文,必须本着更高质量的追求,一丝不苟,竭尽全力,还要不断修改完善;最根本的,还是要在扎实的论述基础上提出新见,推动学科的发展。这种追求也使我在学术上得以不断进步。20世纪90年代初,我在英国做高级访问学者,发现我国当时很热的“审美文化”概念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就大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的文章《审美文化研究新议》也很快就被《文艺研究》刊发了(1995年第3期)。90年代后期,我做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新时期文学审美论研究”的结论中,有一部分是关于文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我当时认为,审美属性不仅仅也不完全是文学的属性,文学理论和美学也应该有一个区分,于是整理出了一篇文章——《作为一门学科的文学理论》,在《文艺研究》上发表(1999年第5期)。由此也可以见得,好的学术期刊不仅仅是“做嫁衣”的,也具有帮扶和引领作者的功能。我正是受益者之一。
在《文艺研究》40岁之际,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艺研究》一定会越办越好!
|作者为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猜
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