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曾经说过一个老人扔了2万多块钱,后来被一名中学生捡到送到派出所,当警察将钱交给老人时,老人说:我扔的,不要了!
实际上这种事也有很多,韩国近日也发生了这样一件奇葩事。
韩国39岁的男子朴某在一天晚上捡到了7.2万美元,这不少啊,折合人民币47万元呢。
人家韩国男子也有拾金不昧的品质,他也是想着,谁丢了这么多钱,肯定急得要死,于是他就报了警,将钱交给警察。
警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失主。谁知失主说,谁让你们捡回来的?这钱是我扔掉的,不要了!不要钱不违法吧?
这个失主也是个中年男子,前不久父母亡故,这笔钱就是他继承的遗产。可是他拿着这笔钱总感觉到心神恍惚,坐立不宁。于是,他就把这笔钱取出来换成美元带在身上,这样还不成,他对自己感到生气和不满,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他索性把钱扔到了胡同里,不要了,无钱一身轻啊!
这名失主这样对警察说,钱你们捡到了,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你们给我我还扔。这位失主还真有点视金钱如粪土的豁达风度。
怎么办呢?韩国有个法律,叫《失物招领法》,法律规定,如果失主在六个月之内不主张失物所有权,这笔意外之财将归捡拾者朴某所有。到时候,扣除22%的税金后,朴某仍然可以拿到相当36万元的人民币。
一个愿意扔钱,一个捡到了钱银行拾金不昧。扔钱者扔的是自己的钱,不招谁不惹谁,更不违法,扔掉钱他心里高兴,别人无话可说;捡钱者捡到了别人丢的钱,交给警察就是拾金不昧,拾金不昧是拾金者的美德,也没错。
最后按照韩国的法律,让拾金者发了笔意外之财,算是对这个好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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