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规定,以下3种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3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371
导读

综上所述,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在这个过程中,女方是非常需要男方的帮助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的话,那无疑不管是女方还是对肚子里的孩子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而婚姻法如此规定也是为了更…

我国法律保障男女双方婚姻平等与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男性出轨、包养情妇的社会新闻层出不穷,不是每个家庭每段婚姻都那么完美。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情感伤害,在婚姻中,往往也容易伤害到无辜的小孩子。婚姻自由不仅仅是结婚必须是自愿自主,还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那么为什么我国法律有会有这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的规定呢,是不是限制男方的自由呢?实际上,这样的法律规定只是一定程度上延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求的时间,从而来达到保护妇女和孩子的目的。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对男方提出离婚有一定的限制。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对于婚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但是离婚要求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吗?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了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对男方离婚请求权进行了限制。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是出于紧迫原因,女方本人对离婚早有思想准备,不及时受理,可能对女方、婴儿不利,所以法律并未对女方加以限制。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这也算是对女性的特殊保护的方式。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不在此限。那么什么是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况呢?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

如女方出现婚后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女方对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对其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等情况。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则不受以上三种情形规定限制。

综上所述,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在这个过程中,女方是非常需要男方的帮助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的话,那无疑不管是女方还是对肚子里的孩子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而婚姻法如此规定也是为了更好保护女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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