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一名张姓男子近日透过快递公司寄送一个价值6.4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设备,不料该设备在运输途中部分损坏,令他损失约1万元,快递公司称他未有购买保险,仅赔偿张某300元。张某对此大为不满,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张某表示,该设备是于上月2日从兰州寄送至深圳的,当时保价为6000元,物流费用为891元。他续指,当时将货物置于木箱内,但寄到深圳后,该箱子仅剩一个底板,令设备外露,要求快递公司至少赔偿6000元。
快递公司负责人则表示,6000元只是基本保价,当时曾建议张某购买该保险,但对方拒绝,故并未认保。而货物损坏后,保险公司鉴定损失为3000元,故按照百分之十赔偿,便是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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