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晋城一位90多岁的老人起诉65岁的养子,要与其断绝母子关系。究竟是什么事让这对母子如此年纪还要解除收养关系呢?
老人姓赵,1946年跟王某结婚,由于二人婚后一直没有生育,便分别在1956年和1958年收养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老伴王某于1964年病故,养子和养女都成年后,本来赵某是跟着养子生活的,但养子结婚生下自己的儿子后,在孩子满月那天就不让赵某回家住了,老人从1989年开始就一直跟着养女共同生活。
由于王某是老红军,赵某的女婿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在2013年,王某老红军的身份得到认定。根据政策,赵某每月能领到民政部门发放的抚恤金,一年大概2万。自此,65岁的养子处心积虑,多次上访告状,想要将抚恤金据为己有。怎奈民政部有规定,老八路的抚恤金是给其配偶而不是给子女的。王某竟然歪曲事实,称民政部门的报告有假,养父养母七十年前的婚姻不实,自己才是老红军的儿子,抚恤金应由他本人领取。
老人多次收到养子的诉讼不胜其扰,于是将养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其的收养关系。法院考虑到二人的收养关系已经存续60多年,并无遗弃和虐待。而且老人年事已高,是需要照顾的时候,应该要求养子赡养。但收养关系一旦解除,老人的这项权利将永久消失。法院决定给老人重新考虑的时间,判决不解除原、被告的收养关系,抚恤金仍归老人所有。
很多网友为老人不值,养母含辛茹苦将养子拉扯大,但养子一结婚有了孩子就将养母拒之门外,拒绝承担赡养的义务,实在可恨。养子不仅不懂感恩还贪得无厌,觊觎养母的抚恤金,辛苦几十年却收养了一个白眼狼。还不惜在法庭上公然非议养父母的婚姻关系,这种只认金钱不认亲情的丑恶嘴脸,实在令人厌恶。
有网友认为养子毕竟不是亲生的,如果是亲生儿子兴许不会这样。前不久曾有报道,在江苏常州有一位郭巧娣老人,老人的小儿子王永强先后考取中科院物理博士、北大物理博士后,在1999年出国后,便20年音讯全无。如今,郭巧娣老人病重,在弥留之际唯一心愿就是见小儿子一面。有网友在亚特兰大发现了郭永强的信息,家人给郭永强留了言,但郭永强回复,希望家人不要再通过媒体寻找他。对于是否会和母亲相见,他答复“清官难断家务事”,亲人对此失望至极。
养子也好,亲儿子也罢。有的人为人子女唯恐不能榨干老人的最后一滴血汗,这种不知感恩,违背孝义的做法,就算得来钱财,能花得安心吗?有的则在功成名就之后,跟生养自己的父母断绝关系。不管什么原因,父母几十年的养育绝非易事,身为子女如此薄情寡义,于心何安!百善孝为先,为人子女应该孝敬父母,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如此,也能给下一代做出表率,让孝顺的美德世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