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系后求复合被拒,研究生捅女友几十刀_学习好望从轻判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87
导读

也就是在案发前几天,柳某再次提出分手,杨某又试图发了很多消息给柳某,但柳某态度依然很坚决,并说自己不想再继续交往。 杨某进屋后,还是请求柳某能够与自己复合,甚至拿起了水果刀放在自己脖子上威胁柳某复合,…

【导语】情侣间分分合合是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因为失恋却把责任都归于他人头上,甚至还试图伤害对方,这样的后果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分手了,那么大家就好聚好散,没有必要纠结太多,走不到一起,或许只是缘分不够罢了,需找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

近日,江苏高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柳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柳某作案后主动报警且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一审判定杨某犯故意杀人罪

南京中院一审认定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诉人提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杨某是学医的,很清楚捅脖子数十刀的后果,同时考虑到他自首、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对他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杨某的辩护人不认可罪名:“柳某也有一定过错,她明知道杨某有精神病,还在晚上让他进门。发生关系后又拒绝复合,这严重刺激了杨某。杨某没有杀人动机,他是去复合的,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杨某学习成绩很好,毕业后可以为医学事业做贡献,希望从轻判罚,让他早日回归社会。”

二审判定:维持原判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杨某的父亲表示,2011年,儿子曾休学,他带儿子到医院看病。医生当时诊断是精神分裂和强迫症,通过吃药和心理咨询,半年后杨某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一年后杨某又回到学校,复学后没有发现类似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还拿了两年奖学金。案发前几天,家人一起外出旅游,儿子陈和女朋友分手了,还说学校有事要先回南京。案发后,杨某打电话称在女友家把女友杀了,想自杀。柳某父亲听后让他赶紧救人,但他说已经救不了了,柳某父亲便让他报了警。

柳某的一名同学作为证人证明:平时柳某比较大大咧咧,性格开朗。柳某和杨某的感情状态非常不稳定,经常吵架、复合。柳某多次想分手,但杨某一直不肯,经常到柳某租的房子去找她,还经常给柳某发短信,一发就是一两百条。这名同学与柳某交流得知,杨某的占有欲比较强,感觉已经超过一般情侣间的依恋程度,而且经常因为小事就生气,然后做出一些很极端的举动,如频繁拉黑柳某,并用一些侮辱性的话辱骂柳某。柳某曾说杨某在吵架的时候说过要杀了她,并打过她。

发生关系复合遭拒,残忍杀害女友

据杨某本人交代称:他和柳某在南京市某医院实习时认识,后来两人谈恋爱并同居。中间两人也分手过好几次,每一次杨某都会非常难过绝望。也就是在案发前几天,柳某再次提出分手,杨某又试图发了很多消息给柳某,但柳某态度依然很坚决,并说自己不想再继续交往。直到案发当日凌晨,杨某直接来到了柳某的住处,见柳某一直不肯开门,便一直敲门,踹门,直到柳某给开了门让杨某进了屋。

杨某进屋后,还是请求柳某能够与自己复合,甚至拿起了水果刀放在自己脖子上威胁柳某复合,但得到柳某的回答是:让杨某不要再闹了,因为第二天自己还要上班,需要休息。杨某随后放下了水果刀。随后,两人先后上了床,并在凌晨4点两人发生了关系。这时的杨某以为两人的感情有了转机。但到了早上6点左右,柳某让杨某以后不要再找她。并且态度坚决。

直到案发当日上午7点左右,柳某发现杨某关掉了她定的闹钟,非常生气,脚碰到了刀,她刚要起身,柳某便扑上去持刀捅向她的脖子、面部,连捅好多刀,床上都是血。杨某看到女友已经没有了心跳与呼吸,便写下了一份遗书后拨打报警电话自首。

最后经鉴定,杨某确实患有谨慎分裂并发症,但在案发时并没有发病状态,另外,经法院调查,相关证据证实杨某持水果刀捅戳黄某颈、面部数十下,致柳某当场死亡,杨某也曾供认其行为会造成柳某死亡。杨某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研究生,比普通人更应知道该行为会造成黄某死亡,仍持刀数十次捅戳黄某要害部位,致其死亡。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定罪准确。今年12 月,江苏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让情绪控制自己。因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既然对方已经不愿在一起,又何必强迫呢?强扭的瓜毕竟是不甜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只有两家人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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