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于两年前的反垄断调查案件,终以丰田中国被罚款约8761.31万元人民币而落下帷幕。
12月27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原江苏省物价局于2017年12月对丰田中国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丰田中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丰田中国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二、丰田中国实施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丰田中国与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为丰田中国交易相对人。丰田中国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为:综合违法行为程度与持续时间、丰田中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等因素,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丰田中国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以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人民币87,613,059.48元。
《决定书》显示,在法定期限内,丰田中国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举行听证。对此,丰田中国方面公开表示:“这是丰田中国第一次收到罚单,丰田中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不会进行复议。针对这个处罚我们是接受的,因为事情属实,并且我们已经就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改正。”
雷克萨斯公关部相关人士也对媒体作出回应,为因此事而给顾客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对此事件,已经进行了彻底整治,今后将‘合规’置于业务运营的首位,采取一切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丰田中国并非第一家“吃”到反垄断罚单的车企。据不完全统计,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反垄断相关部门在汽车行业开罚的第七张罚单。据公开新闻报道显示,除了丰田中国外,东风日产、奔驰、一汽-大众奥迪、上汽通用、克莱斯勒以及长安福特等车企就曾因价格垄断分别被处以1.233亿、3.5亿、2.5亿、2.01亿、0.3亿和1.628亿的罚款。
反垄断罚单也并非仅针对整车厂,汽车行业开出的第一张反垄断罚单便是2014年湖北物价局针对武汉4家宝马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开出的总计162万元罚单。
“以历年开出的罚单来看,目前国家反垄断部门对汽车行业的调查整改,针对纵向垄断这一性质的调查力度较大。”某高校汽车行业研究人士认为,“与美国司法部通常展开的对多家同行业企业结成的横向垄断调查不一样的是,(纵向垄断)通常存在于整车厂和经销商之间,控制车辆最低售价,并大幅抬高消费者购买零部件和进行维修保养的成本,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我国汽车价格远高于国外,纵向垄断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该研究人士认为,“此次针对丰田中国的反垄断罚单就是典型的针对纵向垄断的打击。这些反垄断罚单的开出,说明我国已开始重视汽车业的各类垄断现状,尤其是纵向垄断。”
不过,对多家车企收到的“反垄断”罚单,有汽车业内人士用了“九牛一毛”来形容国内对垄断罚款的力度。“以美国为例,就曾经对普利司通开出过金额高达4.25亿美元的罚单,我国目前针对反垄断的处罚力度,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还是太轻。”
“以丰田中国为例,被处以了反垄断罚单后,4S店照旧加价卖车。”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甚至有吐槽段子来揶揄这类现状:消费者问4S店,‘加价80万能不能提现车’,4S店表示,‘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这么大的优惠’。”段子虽然夸张,但事实上,此前记者实地探访雷克萨斯4S店时,店内销售人员便明确告知前来购车的消费者们,要提现车的话,各类热门车型均需有不同程度的加价,不加价则“要等8个月才能提车”。
“这也从侧面说明我国对于反垄断仍处在未成熟的阶段。”前述研究人士告诉记者,一份《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草案已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初稿,并在2016年3月份征求意见,“但反垄断指南至今仍未最终落实。另外,还以丰田中国此类纵向垄断类型的处罚而言,该案明确地列出了违法行为涉及的地域和车型,限制的折扣比例,事实上是方便消费者主张维权赔偿的,像国外成熟汽车市场如日本欧美等,欧洲有《汽车销售服务新法规》,美国有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NADA)等,有关部门应该针对我国国情,逐步完善针对汽车行业的各项反垄断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