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反杀案判正当防卫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中国在国际上一向主张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是站在国家立场的角度去看问题;而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如此,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一个人被欺凌,如果超过了忍耐的程度,那么就会暴发内心的愤怒之情;当一个人和家人的生命遭受到危险的时候,那么必定会首先想着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这是人本能反应,在法律上讲是正当防卫。
云南女兵唐雪反杀案曾闹的沸沸扬扬,对于女兵唐雪反杀李德湘上门要砍杀她及其家人的生命受到危险的时候,她反手拿刀将其杀害了;为此,李德湘家人起诉唐雪,要求“杀人偿命”。如果从情理上讲,杀人偿命是并没有什么错,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是女兵及其家人的生命在遭受危险的情况之下做出的反应,她的反杀是保护家人的安全,换作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会如此!
而对于李德湘这样的村里混混,他们喜欢欺负弱者,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拳头代表了权威和法律;而如今他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或许便是冥冥之中自有主宰。在女兵反杀案一段时间审理之后,最近永胜县人民检察院重新审查认定,唐雪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这对唐雪来说,也算是得到了一个公道!
其实,永胜县这起判决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为这样一起反杀案,如果没有李德湘这样的混混,那么也就不会上演这样的一场悲剧,通过这件事情也可以告诫那些提刀上门滋事的人,当你威胁到他人生命时,你被杀也是被人叫活该!
在法治社会里,我们需要弘扬正义,对于李德湘这样的社会混混,提刀上门滋事给予保护,而对面对家人生命遭受危险的女兵作出的反抗而被判刑,那么就会让法律没有了面子,让民众寒心。那么那一条正当防卫的律条就形同虚设了。现如今法院对女兵作出系正当防卫的审判,不负责任,可能对被杀的家属接受不了,因为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杀了,而且对方还无罪释放!但我们当前中国需要这种正义的审判,这样的审判可以告诫那些上门滋事的人群,你无端侵犯家人,危险到他人的生命,那被反杀也是咎由自取,非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还得不到民众的同情!
有人说女兵应该要负一点责任,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件发生在你的身上,你又会如何选择呢?难道等李德湘杀全家吗?恐怕这不是人类的想法,人在生命受到危险的时候,都会本能做出反抗。你看一头被宰杀的猪被抬在案板上,一大帮人按着,嘴里还“哼哼”着以表示反抗,更何况是人呢?
女兵反杀案系正当防卫,从这里可以看出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逐步在改变,从最近几起网络公开的判决来看,相对来说还是合乎人意。自然,可能是一方喜来一方忧,对于李德湘家属来说则是痛苦,因为他们失去了至亲的人,他们对女兵唐雪的痛恨也是正常的,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判决是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对社会正义起到一定的意义作用!
微信公众号:zhpbk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