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种柑橘,赚钱了村民的死亡威胁也来了,桂林女子赔了300万
12月29日,桂林唐女士因为30多万斤橘子引发关注。2年前,她和当地村民签了一份"糊涂"合同,如今快要丰收了,麻烦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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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唐女士在郑家村集体所有的荒山种植柑橘。她选的土地较为贫瘠,最初的收成并不好,直到2017年才有所起色,慢慢开始赚钱。这个时候,唐女士主动和郑家村村委联系,双方签订一份契约:唐女士以20元一亩的价格,承包400亩山地种植柑橘30年。
然而,这份合同并没有被全票认同。村代表郑某表示,村委会签合同把土地给别人承包,没经过村民小组大会同意,合同无效,应该马上收回。
郑某说,村里4个组长,唐女士是和3个组长签的合同,他们是不知情的,老百姓也不同意,就产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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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郑家村部分村民把唐女士告上了法庭。而桂林中院认为,仅是部分村民,无法代表全体村民的民意,以"起诉主体不合规"为由驳回起诉。
这些村民对本次判决表示不服。2019年11月,有些人就去了唐女士的果园,砍了她辛辛苦苦种的200多亩果树,唐女士为此损失了近200万。
虽然村委和警方赶到现场组织调解,但效果并不明显。唐女士报了案,而全州县公安局认为,村民砍树是民事行为而非犯罪,就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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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唐女士果园里30多万柑橘就要丰收了,但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烂在地里。因为她怕了。
据《法治最前线》报道,郑家村的部分村民对唐女士放了狠话:你要是敢去摘果子,我们就马上找人把你的树再砍一遍。还说这次不会再手下留情了,要砍就全砍了。
当地政府也曾多次出面调解,建议两方先搁置矛盾,让政府采摘果实并保管所得款项。
郑家村的部分村民犹豫再三,导致唐女士那30多万的柑橘错过了最佳采摘时间,没有商贩愿意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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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说,一开始有商贩愿意出价每斤3元,现在这近百万的果实就这么烂在了园子里,她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