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一命反被告?
肋骨和命哪个重要?
今天热搜榜上有一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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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男子救人反被告
2017年9月7日上午,辽宁沈阳,孙向波的药店来了一名70岁左右的阿姨戚老太,她自称胸闷气短。孙向波在为她测量血压时,戚老太突然倒地且没有了呼吸心跳。孙向波赶紧拨打了120并为她做心肺复苏。
孙向波表示,自己是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的,所以判断不会有错,心肺复苏的操作也不会出现失误。
整个按压过程持续了大概十分钟,其间戚老太曾恢复了意识,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动作。随后,救护车赶到将老人送往医院。经检查,戚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共住院18天。
戚老太认为自己在药店吃了一颗孙向波给她的药丸才晕倒,而孙向波给自己做心肺复苏时又造成12根肋骨骨折,于是2017年10月,戚老太将孙向波告上法院,索赔住院费用近万元及伤残赔偿金。
判决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为处理此案,法院咨询了医疗专家召开听证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专家得出结论认为,原告戚老太服用硝酸甘油药品与心脏骤停无必然因果联系,被告孙向波在给原告戚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2019年12月31日,法院决定驳回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
孙向波表示,等到这一纸判决,内心还是很欣慰的。当时事件传开后,自己药店的生意渐渐冷清,他不得不在2019年6月关了店,另寻一个地方开新的诊所。
该事件曾上过电视。
孙向波表示,作为有医师资格证的人,他再遇到类似情况肯定还是会相救的,但是会保留好救人的视频。
各方观点
记者从一家三甲医院的急救员培训教员处了解到,心肺复苏需要以每分钟100次左右的频率按压施救对象,要求力度较大,过程中非常容易造成骨折或者骨裂。一般对急救员的要求是,相比较肋骨骨折,抢救生命肯定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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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