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雍正王朝》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江夏镇土豪刘八女杀人犯了死罪,同乡的张五哥顶替刘八女被判了斩刑,幸亏康熙及时赶到,查明了案情,张五哥才得以免死。这里的张五哥就是宰白鸭,所谓宰白鸭,就是有钱有势的富户犯罪后,花重金找无业游民或者贫寒子弟来顶死,贫寒子弟因为贪利而主动去送死,就像任人宰杀的白鸭。
宰白鸭这一现象最早盛行于乾隆时期的福建和广州一带,到了道光年间逐步扩展到了内陆地区。据史料记载,清朝后期仅福建的漳州和泉州两地因为宰白鸭枉死的人就不下百人。无独有偶,在清末学者陈其元的《庸闲斋笔记》也记载过一件宰白鸭事件,当时冒名顶替的白鸭被陈其元的父亲陈鳌劝说翻供。
过了半月左右,案子重新发了回来,罪犯还是那个少年,陈县令有些不解。少年好像知道陈县令的疑问,他哽咽着说,到了知府我差点被知府大人打死,王大人的儿子里里外外都买通了,我如果翻供他们会活活打死我,我翻供后,父母兄弟姐妹都骂我,家里收了王大人之子的钱早就花光了,我一死大家都满意了。陈大人,谢谢你的好意,我实在不能活着出去!还是让我死吧,大人的恩德来生再报!少年说完已泪流满面。陈大人默默的走出了牢房。第二天,陈县令挂印而去。只见衙门公堂桌上留下了几个大字“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