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语音_微信通话,都可以成为内幕交易证据_案例见文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60
导读

2019年12月30日,福建证监局就详细披露了上海山钢股东刘长江,通过微信获得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这个内幕消息的细节。 即便亏损,福建证监局依据以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认定内幕交易,并决定对任敏媛…

很多人对在微信上打下的文字比较上心,但对微信语音、微信通话,会觉得说什么反正都无从还原了。NO!如果涉及到内幕消息传递,这些电子记录都将被作为法律证据。

事实上,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已经明确对电子数据范围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而修订后的《证券法》也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惩戒力度。

今晚“愉见财经”荐读的就是相关案例。在福建证监局日前披露的“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内幕消息走露”一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正是用微信进行的沟通。这些沟通内容最后都成为了证据之一。

鸣谢“上海证券报”(公众号ID:shzqbwx)对相关细节的整理。

Episode 1:

微信语音发送内幕信息被还原

2019年12月30日,福建证监局就详细披露了上海山钢股东刘长江,通过微信获得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这个内幕消息的细节。

刘长江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8年5月31日13点01分,刘长江通过其本人微信向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钢网)董事长周某锋发送一条消息,但随后撤回(微信聊天记录上留存了该条消息的撤回记录)。

刘长江问周某锋“可对”,周某锋回复“别在微信发”“是”,并发送了一段语音给刘长江,但语音内容也被披露出来,为“别的人不要多说啊,不要多说这个关于并购的信息,不要多说,这都是内幕信息”。

刘长江回复“明白”。

随后几日,刘长江陆续买入冠福股份约84万股。

最终福建证监局以此为证据之一,决定责令刘长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冠福股份,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pisode 2:

微信通话25秒传递内幕消息

同样是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的这个案例,这个周某锋在2018年5月22日18点36分,通过微信告知任敏媛“今天和冠福框架协议已签掉”。

2018年5月31日9点53分,周某锋通过微信电话与任敏媛通话25秒。同日,任敏媛陆续买入近54万股冠福股份。同年9月3日,任敏媛将上述买入的冠福股份股票全部卖出,卖出金额158万元,累计亏损约56万元。

即便亏损,福建证监局依据以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认定内幕交易,并决定对任敏媛处以50万元罚款。

编者按:
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目前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博客、微博、网页、电子交易记录、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都属于电子数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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