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狗,只因狗狗可爱!11月13日晚11时许,三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在佛山三水西南街道红卫路附近转悠时,发现路边一店铺门口有一条小狗萌萌的十分惹人喜爱,不怕生人还一直摇尾巴。
“不如,我们把它带回家做个伴吧!”,三男子一拍即合,迅速将小狗揽入囊中,骑车逃离现场。小狗主人冯女士发现小狗不见之后,心急如焚,并拨打110报了警。
接报后,西南派出所迅速出动,通过视频侦查,成功锁定嫌疑人并与之取得联系。在询问他们为何要抱走别人的小狗时,他们回答说:“觉得小狗很有趣,想抱走自己养!只是一条小狗而已嘛,又不值钱。”
很显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眼中“不值钱”的小狗,在冯女士心里却是不可或缺“家庭成员”,合法的喜欢已经变成了违法的盗窃行为。经民警耐心教育,嫌疑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小狗送回派出所,并且向小狗主人表达了歉意,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 在他人疏忽、大意之时进行窃取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多次盗窃或盗窃数额较大,还将构成盗窃罪。“一物不知”、“一时糊涂”、“鬼迷心窍”,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采写:南都记者 姚建国 通讯员 熊彬言
编辑:胡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