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欲建停车场,建在哪儿_如何建,等你提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886
导读

根据《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该局会同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拟组织开展惠城区公共停车设施选址与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征集意见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征集内容主要包括“停车…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为解决惠城区“停车难”问题,日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集惠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根据《惠州市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该局会同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拟组织开展惠城区公共停车设施选址与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征集意见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悉,公共停车设施是指对社会(或小区)公众开放的各种形式路外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楼、机械停车库以及平面停车场四种基本形式,不含道路红线内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以及其它以房地产开发形式一次性出售停车位的停车场。

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方式包括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广场等地下空间,拆除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平面停车场改立体、与新建项目合建等多种形式。

本次征集内容主要包括“停车难”区域、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相关建议等。

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人,利用住宅小区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物业公司,没有自有用地但有停车需求或相关选址建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都可以提出建设意向。

征集范围覆盖整个惠城区行政范围,包括江北街道、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河南岸街道、龙丰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三栋镇、马安镇、汝湖镇等。

为便于梳理汇总,用文字或卫星图等方式标注“停车难”区域,最好对停车状况进行简要说明。针对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或改建)公共停车设施的,需提供地块界线、坐标点等相关信息,以便于规划落地。利用现状住宅小区内空地建设停车设施的,要提供小区名称、地址及业委会(物业)意见等。对其它可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区域,可提供选址理由、公共停车设施位置和建设方式等。

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于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方式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含联系方式)寄至: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详细规划科(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邮政编码:516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发送至: byzx211@126,邮件主题请注明“惠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意向”。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2-2117321

负责科室:城乡详细规划科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市自然资源局大楼1512室

编辑:易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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