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晚清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17岁选秀进入宫中,第二年晋升为懿嫔,21岁为咸丰帝生下皇长子载淳,也就是后来的同治皇帝,母凭子贵,人生从此平步青云。在慈禧26岁时,咸丰帝驾崩,5岁的载淳继位,慈禧被尊为圣母皇太后,然后联合恭亲王奕訢发动辛酉政变,完全掌握了大清掌权,开始了垂帘听政的政治生涯,同治帝驾崩后,光绪帝继位,慈禧再度垂帘听政。从同治帝登基直到1908年去世,慈禧实际统治清朝将近半个世纪。在此期间,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加速了清朝的贫穷、落后已经最后的灭亡,后人对慈禧的评价大多是负面。
1908年11月14日,38岁的光绪帝突然驾崩,第二天慈禧仪鸾殿去世。慈禧在临死前留下三个遗愿,即:
- 立三岁的溥仪为皇帝;
- 今后大清女人不许干政;
- 不得令太监擅权。
第一条, 立三岁的溥仪为皇帝
溥仪的生母是慈禧的养女苏完瓜尔佳·幼兰,慈禧太后立下溥仪为皇帝之时,已经73岁,虽然溥仪是道光皇帝的曾孙,在皇室血统上名正言顺的,但他却不是最合适的人选,因为三岁的孩子继位后肯定就是个傀儡,慈禧如果不是在立完新君第二天就去世,极有可能第三次垂帘听政,依旧不想将清廷的大权拱手送给他人。
第二条, 女人不许干政
这条是最受人诟病的,慈禧太后三立皇帝,二次垂帘听政,统治清王朝四十余年,女人不得干政违背祖制这句话谁都可以说,唯独从慈禧的嘴里说出来就有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但另一方面立下了这样的遗愿也正说明她切身体会到女人干政的诸多弊端,以当时清朝的形势,她深知爱新觉罗的江山气数将近,如果再有女人干政,就真的无法为清朝续命了。
第三条,不得令太监擅权
宦官擅权在历史上有过很多先例,尤其是东汉、唐、明三个朝代最为猖獗,全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慈禧非常明白这一点,但是她依旧还是宠幸宦官李莲英,并且违背雍正帝定下的祖制,赏赐其二品顶戴花翎。宦官们仗着她的喜爱,收受贿赂,买卖官职,给本就是苟延残喘的清朝以重重一击。
慈禧太后立下的三条遗愿虽然被人诟病,但某种程度来说或许也是慈禧的自我忏悔,她知道自己的某些行为对清朝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幻想在自己死后大清的颓势能出现转机,如果祖先的基业葬送在她手里,将会背上千古骂名,到了地下也无颜面对自己的丈夫咸丰帝。
禧去世后,人们谩骂于她,称之为妖后,认为其加速了大清的灭亡。但是,慈禧太后生平也有少许功劳,开办女学,稳定朝堂,甚至有学者认为她垂帘听政期间,使得清王朝回光返照,治理出短暂的“同治中兴”。
在这里,并不是想去洗白她,历史和人都是多面的,我们需要多个角度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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