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某保险公司职工覃某(柳江区穿山镇人,现年36岁),以帮助申请经济适用房为幌子,涉嫌诈骗了他人16万元,案发后一直在逃。为了尽快使覃某到案,柳江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上演“骗中骗”,称要向他买保险,约他见面。1月2日晚,覃某在约定地点出现时,被民警抓获。
覃某被抓获。
2019年8月29日,男子韦某向城东派出所报案称:在某保险公司就职的男子覃某向他承诺,可帮办理经济适用房。2018年10月25日,他在拉堡镇某门面,向覃某支付了“手续费”16万元。当时,覃某还写了一张借款凭证。
2019年6月,覃某称经济适用房办理不了,韦某便要求退款。但覃某一直没有退。之后,韦某便联系不上覃某,他发现自己被骗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韦某所报案件属实。
为了使覃某尽快到案,民警去了覃某所入职的柳州市某保险公司,但覃某避而不见。民警请覃某的同事转告,让他尽快到公安机关把事情交代清楚,覃某也一直不当回事。
近日,民警获知覃某的手机号码后,决定上演一出“骗中骗”,将覃某抓获归案。
民警叫女辅警阿丽(化名)加了覃某的微信,和他聊天。获取覃某信任后,阿丽称想购买保险。覃某果然上当,并约阿丽1月2日晚在航银路某酒店的咖啡厅见面。当晚7时30分许,覃某如约而至,布控多时的民警将其抓获。
覃某在指认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覃某供述,他拿到韦某的16万元“手续费”后,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去办理,就转给了女子覃某某(在逃),答应事成之后给她7000元。覃某某又将钱转给女子曾某(因涉嫌诈骗,已经落网)去办理。
结果,经济适用房没有帮韦某办成功,钱也拿不回,所以,覃某一直躲着不见韦某。
目前,因涉嫌诈骗,柳江警方依法对覃某刑事拘留,追赃等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民警提醒,国家对办理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相当严格,只有真正符合条件的居民才能申请,社会上自称能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能人”,基本上都是骗子,一定要小心提防;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