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山东省郓城县的龙郓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矿难,22人被困。
2018年10月21日,男子王某发布微博,“郓城李楼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郓城县公安局认为,该微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0月29日,当地官方通报,矿难22人被困,已全部找到,生还1人,遇难21人。
私人消息和官方消息相比,除了数字有差别之外,内容并不算多大失实。个人理解,可以看做瑕疵。警方如果真的想处罚,更应该调查了解动机和后果。而不是根据与官方结果不同,就草率定性。
首先,看动机,根据媒体调查。1971年出生的王某来自安徽省,工作单位是赵楼煤矿,之前没有违法经历。我可以大胆猜测,这位王某之所以发布这条微博,是因为因为工作的原因,接触到了相关信息。所以顺势发了出来,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官方消息总是姗姗来迟?须知,群众对于信息的渴望,如果得不到满足,那么小道消息必然会不胫而走。这时候,官方应该做的是公开、透明和及时。如果官方为了所谓的“稳定”而严守消息,或者吹嘘“可防可控”,只会造成不信任和更大的恐慌。
其次,记者査阅发现,王某的微博粉丝为5个,其微博转发量几乎为零。那就更好玩了,警方是如何精准找到该“谣言”并定向爆破的?显然是关键词搜索,警方根据“地名+矿难”的搜索方式查询得到。也就是说,在维稳思维下,警方面对灾难的例行活动是净网。难道这样的行动只发生在18年的矿难吗?显然不会。
面对这种动机不坏,传播不广的微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所以,就算数字有所差别,顶格处罚定然不妥,责令删除予以训诫即可。
这样的处罚,更多的是不允许私人发布消息。殊不知,这样捂盖子的思维,终有一天会碰上大危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