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的险恶,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老公出身很贫寒,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我娘家出的钱,因为他没有钱,但是我父母让他答应我,房子必须写我的名字,所以首付是我们出,装修房子也是我们出,相当于房子整个都是我买的
我想着这样嫁过去以后,老公是贫寒家庭的,会更珍惜我,但是我们结婚5个月之后,忽然间到冬天要交暖气费,老公当时没在家,我就自己跑去交了,一看到名字的时候瞬间就傻了
房子的名字没有写我的,也没有写他的,而是写的他妈妈的名字,我当时气急败坏了,给他打电话问怎么回事儿,他说是写他妈妈的,她妈会放心一些,而且,以后他妈妈东西就是我们俩的东西,不要计较的太多。
我瞬间就心累了,什么叫你母亲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东西,这个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东西,我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你们觉得我做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