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明确_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022年基本建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1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77
导读

《措施》表明,一方面,广东将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允许向…

南都讯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然而,面对老年人反映“住不起”“住不上”“住不好”,养老服务举办主体反映“盈利难”“融资难”“用地难”,这些工程“痛点”和“堵点”应该如何破解?11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多项举措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图读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覆盖

老人上了年纪,腿脚就容易不利索,缩短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距离,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

《措施》指出,广东将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广东省将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并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

预计到2022年,以县为单位,广东将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让困难老人“住得起”养老服务机构

对于困难群体老人而言,“住不起”养老服务机构才是他们更为担心的问题。这些老人的养老服务又有哪些保障?

《措施》表明,一方面,广东将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并且,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2020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从今年11月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等问题,实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并妥善安置好入住对象;对环境设施、地理位置较好的进行改造升级。

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应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此外,广东还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根据市场需要,鼓励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力争到2022年,全省培育不少于10个有品牌、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新型养老产业集团。

将加大对失能老年等人群长期照护服务力度

对于老年人而言,医疗与养老往往密不可分。《措施》中要求,广东要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并且,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到2020年,各地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到2021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推广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此外,广东省将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长期照护服务力度,鼓励发展包括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照护服务需求。

未来三年每年培训4万名养老服务人员

适当扩大养老服务人员的数量,是有效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措施》表示,广东将支持各类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同时,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通过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2020-2022年,全省每年将培训4万名养老护理员及养老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人才,广东省还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扶持,对优秀人才在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

此外,还要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时间银行”模式,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长的储蓄与回馈、正向激励等机制。

提供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享税费优惠

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广东将对申请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给予多方面支持。《措施》指出,在税费方面,我省的养老服务机构将按现行政策享受相关税费优惠。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同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相关部门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在土地利用方面,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主体,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

不仅如此,广东省还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境内民办养老机构待遇。同时,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投资养老产业。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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