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多次与初二学生发生关系,因赔偿5万元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528
导读

皮某于2019年4月14日向被害人汪某赔偿了50000元人民币,并且获得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但皮某对此却不满意,上诉辩解称自己在与汪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并不知道汪某未满十四周岁! 在这起案件中,很…

2018年4月开始,中山市某中学教师皮某在教学过程中利用身份便利,在明知学生汪某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在校园内教师办公室、当地某酒店等地,多次与汪某发生性关系!皮某于2018年12月4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皮某已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皮某于2019年4月14日向被害人汪某赔偿了50000元人民币,并且获得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皮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等等。

但皮某对此却不满意,上诉辩解称自己在与汪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并不知道汪某未满十四周岁!

法院认为,皮某已经当了十几年的初中老师了,也是汪某初中二年级的老师,具有了解汪某年龄的条件,也会比一般人更加清楚初二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何况,汪某已经在初二下学期告诉皮某自己的真实年龄了!法院最终驳回了皮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件中,很多网友都不理解,为什么汪某的家人会谅解皮某!难道就因为那5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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