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 通讯员 杨晨晖 )男子拖欠儿子21万元抚养费,且迟迟未履行,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据北京东城法院今日(11月25日)消息,11月24日,男子郭某在乘车到达北京西站时被控制。最终,郭某被司法拘留15日。
执行法官在火车站台向郭某宣读拘留决定书。法院供图
据介绍,郭某与郭小某为父子,因郭某拖欠抚养费,双方发生纠纷。2017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约定由郭某支付抚养费,调解协议经东城法院确认后生效。调解协议生效后,郭某未能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郭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郭某给付抚养费21万元。
东城法院表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曾向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但郭某迟迟未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后被限制消费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黄琼蕙查找,发现郭某已不在户籍地居住。
今年9月16日,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就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了高效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机制,三地各级法院可以通过铁路公安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购买火车票的信息及协助控制被执行人。
考虑到被执行人很有可能因业务或居住等需要乘坐火车出行,今年10月,东城法院执行局通过北京高院向铁路公安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协助查询相关购票信息。
11月22日,东城法院收到了北京市铁路公安局反馈的关于郭某的出行信息,显示其将乘坐Z50次列车于11月24日上午10时02分到达北京西站。收到反馈信息后,东城法院执行局到北京西站开展执行行动。其间,法官多次与列车乘警电话沟通,实时确认郭某在列车上的动向。在列车到达北京西站后,郭某被控制,其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执行人陈某被带回东城法院。法院供图
东城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赵庆介绍,就在同一天晚上,因拒不支付前员工工资成“老赖”的陈某,在北京站准备乘车前往上海时也被控制。东城法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还成立了专门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领导小组。“民生无小事,我们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可能保障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实现权利。”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