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保5个月患癌症,平安保险12万拒赔!保险公司_退你1089元保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49
导读

多家媒体联合报道了一起保险拒赔案,我就通过这个“女子患甲状腺癌平安保险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案例来讲讲,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些保险理赔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马新燕做完体检随即投保,…

很多人买保险是求个平平安安,但是如果有意外或生了大病,到时候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理赔到底看什么?是不是有什么我们忽略的细节?

多家媒体联合报道了一起保险拒赔案,我就通过这个“女子患甲状腺癌平安保险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案例来讲讲,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些保险理赔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

真实案例

2018年3月,马新燕(化名)在平安人寿投保了一份15万终身寿险,还附加了12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15万的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等保障,20年每年交保费为3645元。

8月份,马新燕因甲状腺疾病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随后,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调查后给出答复是:拒绝理赔,但“通融退还部分保险费”1089元。

对于这样的“通融”,马新燕当然无法接受,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案例分析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会直接拒赔呢?原来,在保险公司调查中,发现马新燕在投保前曾经做过一次体检,但是投保的时候并没有如实告知疾病情况。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马新燕做完体检随即投保,却不如实告知体检的疾病病史,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承保决定。

体检报告没有告知,确实是马女士的问题,但是这能拒赔的有力理由吗?

法院对此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1、马新燕未告知的体检病史,与其投保后所患甲状腺疾病并无直接关联,不足以影响平安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病史和甲状腺癌无关)

2、根据《保险法》如果存在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和具体案情,尚不足以认定马新燕未如实告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最终,法院判决平安人寿十日内赔付马新燕重大疾病保险金12万元、医疗保险金8943元和日额保险金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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