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走不出岛!”鼓浪屿导游威胁游客,官方_严惩不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92
导读

游客说,公司组团到桂林旅游,每人598元,导游要求另交299元看风景,5天4夜,只玩了1天,其它时间都在购物。 马女士回忆说:“到曼谷的第一天,当地一名男导游的态度就不好,用中文说‘第一次带人这么少…

“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

“在岛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

近日,一段厦门鼓浪屿女导游

威胁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

引发网友们强烈声讨

视频一开始,一名戴着藏青色帽子、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女子对一名男子大声喊着:“我们其他人是去看景点的,你站这景点门口等吗?”

没等男子回话,女子又接连说道:“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刚在店里我都没×你咧,你还这么嚣张!”紧接着又威胁说:“在岛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在这过程中,男子不知道反驳着什么,视频中也传来疑似同行游客的劝和声,但女子不依不饶又继续说道:“刚那老板都警告你一次了……你很讨厌,话多得要死……”

视频一经曝光

别说当事人生气了

吃瓜的各位网友都坐不住了

怒斥该导游:

严重影响厦门形象!

@旺仔银鹭纯牛奶:都9102年了,还有这么嚣张的导游?

@福建至和茶业 :严重影响厦门特区形象

@jdjane:都选择自由行,不敢跟团

@机票01:鼓浪屿的名声就是让这些卑鄙无耻、臭名远扬的人给败坏的

@林某李某:是该好好整治下鼓浪屿上的乱象了,真是给大厦门抹黑了

昨日(11月25日)上午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官方微博“@天风海涛鼓浪屿”

针对此事发布了查处通报

取消其带团上岛资格

关于“某导游在鼓浪屿威胁游客”的查处情况通报

对于网络反映的问题,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迅速组织旅游、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现基本事实已查清:11月21日上午,导游方某、徐某受厦门集游美旅行社委派,带领散拼团的游客前往厦门市部分景点游览。双方因在厦门某商店购物时引发纠纷,在鼓浪屿游览时再次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导游用言语威胁游客。

相关责任部门已对涉事导游调查取证,涉事导游承认其违法行为。

涉事两名导游及相关旅行社违反《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被列入“鼓浪屿综合惩戒主体名单”,取消其带团上岛资格。对于涉事导游和旅行社涉嫌擅自增加旅游项目、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相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查处,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公布。

厦门市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发展,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特别是加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对破坏旅游秩序、破坏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不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鼓浪屿管委会

2019年11月25日

当然,也有人说的

这样的导游在厦门只是个例

但这样的现象

并不是厦门才有!

桂林一导游强制游客

一小时必须花2万

2019年6月,网曝桂林一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还要求一小时必须花两万块。

游客说,公司组团到桂林旅游,每人598元,导游要求另交299元看风景,5天4夜,只玩了1天,其它时间都在购物。“第一站要求买银,后来要求买玉”,导游看到没人购物,强制要求游客“一小时,两万块”。

被泰国导游逼着消费

10名成都游客“夜逃”回国

2018年5月,为了度蜜月,成都的马女士和丈夫找到重庆悠程去哪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成华区)前锋街门市,报了泰国2180元每人的7天5夜游。

马女士回忆说:“到曼谷的第一天,当地一名男导游的态度就不好,用中文说‘第一次带人这么少的团,如果要好玩,就走我介绍的自费项目行程’。”由于跟团品质不高,吃住不合心意,游客们开始向领队反映。

对于大家反映的问题,领队却表示“聪明的游客知道和导游打好关系”“配合支持(导游的)工作”。无奈之下,马女士和丈夫梁先生找到导游,加了一些自费项目。

5月7日是行程的第五天,当天的行程有一个购物点“乳胶中心”。拖了2个小时只有一人买了枕头,上车后导游的态度就变了,除了用言语威胁游客之外还对斥责他的领队大喊下车!

马女士表示,“他很隐晦,反复地说泰国治安不好、警察效率不高这样一些话。”加上7日下午大巴车上导游的表现,“大家都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怕第二天拉我们去消费。”

就这样,8日下午17时许,10名游客与领队在机场附近的免税中心汇合。终于在9日清晨7时许,这10名游客从泰国回到成都。

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骂游客:

骗吃骗喝骗玩嘛?

视频截图

2015年5月1号,有游客爆料称,导游强制消费。视频中导游大骂:来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嘛?一车人没人家一个人买的多,你们对得起谁,就算买泡屎回去也划得来嘛。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到4000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

丽江无证导游骂游客

"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

视频截图

2014年1月3日,有网友曝出一段在云南丽江旅游时拍摄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口暴污秽之语:“一路下来,一分钱不消费,比卖淫更可耻,难听的话不要不爱听,那是事实……”

1月3日,云南省丽江市旅游局作出通报:丽江市旅游局目前正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布。已初步查明涉案“导游”为刘俊杰,系丽江森龙旅游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请来的助手,刘俊杰无导游证。

北京导游持刀强迫游客购物

高呼弄死你

2013年7月3日,一辆车牌为“京P12306”的旅游大巴游览八达岭长城和十三陵,途中至少停留6个购物点,并武力胁迫游客购买烤鸭,果铺等食品和纪念品。行至12点左右,在购物景点全车乘客没有达到导游消费要求,司机不予开车,游客要求启动发车,遭导游谩骂,并开始持刀对游客行凶。

报团旅游本是为了图省事省心

没想到却因此糟透了心!

Yes君提醒

各位出游的伙伴们

对于低价团、零团费线路要警惕

选择正规旅行团才是正道

旅游被强制购物、消费怎么办?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要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应的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

最后,扎心的一问

在旅行途中

你是否遇到过强制购物消费?

▍整合来源:搜狐千里眼、厦门日报、小鱼网、网络,编辑:Ru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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