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8
导读

新的《实施细则》指出,投资者出现下列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深交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而投资者出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深交所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限制交易措…

[摘要] 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发布了2019年修订版。

文/时代财经 综合

截图来源:深交所官网

11月29日,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深交所还表示,2019年修订版发布的同时,2015年修订版废止。

新的《实施细则》指出,投资者出现下列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深交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一)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相关规定买卖证券;

(三)发生《交易规则》或者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规定的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采取限制交易措施的其他情形。

而投资者出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深交所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限制交易措施:

(一)禁止买入指定或者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

(二)禁止卖出指定或者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

(三)禁止买入和卖出指定或者全部交易品种;

(四)本所认为应采取的其他限制交易措施。

深交所对投资者账户限制交易单次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深交所可以决定延长限制交易的时间。

此外,实施盘中暂停当日交易措施的,深交所盘中直接限制相关账户当日交易权限,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托管相关账户的会员,该会员应当在收到通知的当天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确实无法在当天告知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实施盘中暂停当日交易措施的,深交所可以根据需要,继续实施盘后限制交易措施。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会员免费发布,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