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章清为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文史研究院教授
“有”“无”之辨:重建近代中国历史叙述管窥
章清
内容提要
20世纪初年以来,梁启超倡导的“新史学”的成长,不但影响近代中国史学观念的变化,还改变了“存史”的方式。因此,治中国近代史的学者面对的既是一个巨变的时代,也是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其带来的影响是,历史书写所揭示的“有”,往往是基于“普遍历史”所昭示的“目的论”立说;而过于关注这样的“有”,舍弃的很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无”,况且“无”所呈现的实际是另外的“有”。关注历史中“无”的一面,既可以突破“有”的樊笼,也有裨于呈现“无”所包含的“有”,重建近代中国的历史叙述。
关键词
无史;有史;普遍历史;通史;专门史;历史叙述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尝试对人类的学问进行划分时,曾颇有洞见地指出:对人类学问的分类最好依据学问活动的主要场所,据此可以判明:“历史与记忆相关,诗与想像相关,哲学与理性(Reason)相关。”史学作为延续记忆的一门学问,其遗存物(史料)原本即是选择性“记忆”或“遗忘”的结果,为此,历史之“有”与“无”,亦实属平常。值得深思的是,“记忆”的延续往往与历史进程息息相关,还受到特定时代所形成的史观及史学编纂体例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此亦意味着,无论是历史或史学所呈现之“有”,都并不单纯。近代中国的历史叙述,所受到的影响尤为突出。20世纪初年,梁启超倡导的“新史学”的成长既影响史学观念的变化,还改变着“存史”的方式。因此,治中国近代史的学者需要面对的是历史遭逢巨变的时代,也是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
如何辨析“有”与“无”,在方法论上还构成影响历史书写重要的一环。关乎此,常为人所征引的是陈寅恪的精到诠释:“凡前人对历史发展所流传下来的记载或追述,我们如果要证明它为‘有’,则比较容易,因为只要能够发现一、二种别的记录,以做旁证,就可以证明它为‘有’了;如果要证明它为‘无’,则委实不易,千万要小心从事。因为如果你只查了一、二种有关的文籍而不见其‘有’,那是还不能说定的,因为资料是很难齐全的,现有的文籍虽全查过了,安知尚有地下未发现或将发现的资料仍可证明其非‘无’呢?”这番话道出历史研究中常常遭遇的情景——“说有容易说无难”。这也导致史家所揭示的历史,往往基于“有”展开,有意或无意忽略了“无”的一面,似乎只有“有”才能提供确凿的信息。其实不然,无论做出“有”还是“无”的判断,都是在揭示历史的一些面相,所提供的信息同样重要。
本文拟结合晚清“新史学”的成长及其所催生的新的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对此略加申论。不可否认,基于“有”的言说,自有其成因,但忽视对“无”的揭示,却可能导致对历史的“遮蔽”。尤其突出的是,进入近代以后,历史书写所揭示的“有”,往往基于“普遍历史”所昭示的“目的论”立说。过于关注这样的“有”,舍弃的很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无”,况且“无”也并非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其所展现的实际是另外的“有”。因此,关注于历史中“无”的一面,既可以突破“有”的樊笼,也有裨于呈现“无”所包含另外的“有”。中国近代史研究受此影响最为严重,或许也最有突破的可能。近些年也不乏学者辨析了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或者阐明近代中国存在“多个世界”,或者强调应重视处于边缘地带的思想者所发出的“执拗的低音”。“新XX史”的不断浮现,即表明学界不满足于以往所揭示的“有”,而试图展示以往较少注意“无”,以重建中国近代历史叙述。
一、从“无史”到“有史”:目的论史学的成因
柯林武德(R. G. Collingwood)曾辨明,所有的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并且是那些在心灵里能够“重演”的东西。晚清以降“历史记忆”的延续,即揭示出历史是以什么方式不断“重演”。清初广织“文网”,以收缴删禁图书的方式磨灭人们的历史记忆,即埋下历史记忆“复活”的根基;晚清时期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者”又唤起被“遗忘”的历史。受此影响,中国的历史书写也逐渐落入“目的论”史学的窠臼。其成因及具体表现,大致可结合中国对“普遍历史”(universal history)的接纳加以解析。20世纪初年梁启超倡导“新史学”,与此不无关系,还引发中国究竟“有史”还是“无史”的争辩。本文探讨的围绕历史研究“有”与“无”的论辩,也发端于此。
立足于“无”认知中国,在晚清一度甚为流行。诸如“无国”“无史”,乃至于“无学”“无社会”之类的议论,曾喧嚣尘上。这自有深意在,昭示着以不同于过往的方式重新认识中国;而且,其语境既指称当下,还指向过去。以“无史”论来看,梁启超发表的《中国史叙论》《新史学》,可视作“无史”论之滥觞。前者明确表示,“虽谓中国前者未尝有史,殆非为过”;后者则道出中国之“旧史”存在种种弊端:“不知有国家”“不知有群体”“不知有今务”“不知有理想”。这种种“不知”,指向的也是“无史”。梁启超甚至表示:“遍览乙库中数十万卷之著录,其资格可以养吾所欲给吾所求者,殆无一焉。”此外,1902年《天南新报》的一篇文章,借表彰“公史”,也指出中国只有“私史”,“以是为史,谓之无史可也”。1903年“支那少年”为翻译出版的《支那四千年开化史》一书所写“弁言”,则喊出:“恫哉,我国无史!恫哉,我国无史!”并表示翻译是书,为的是取法该书“去吾二十四姓家乘所备载之事实”,“以饷我无史之士夫”。这样的声音显然颇有影响,以至于马叙伦还写下《中国无史辨》:“人之言曰中国无史,中国无史夫?”
尤为特别的是,“无史”之说还盛行于以捍卫“国粹”为宗旨的人士中,且往往与“无国”论相结合,突出这样的意思——“无史”则“无国”,显示出对“无史”的判定以及对“有史”的接纳,另有枢机。1902年2月邓实、黄节等人在上海创办《政艺通报》,即宣称当“使天下皆知吾学以爱吾国,则学存而国可不亡”。邓实则说明,阅读三千年之史书,不能不感叹,“史岂若是邪?中国果有史邪?”阐明“中国史界革命之风潮不起,则中国永无史矣,无史则无国矣”。1905年在上海成立的国学保存会,对“国学”的思考同样结合“无国”与“无史”展开。黄节阐述了这样的看法:“黄史氏受四千年中国史而读之,则喟然叹曰:‘久矣夫,中国之不国也,而何史之足云!’”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深厚史学传统的国家,否认“有史”、流行“无史”之说,大有意味,表明此一时期读书人对历史的理解逐渐突破传统的范畴,重新提出了“历史是什么”的问题。与之相应,何谓“有史”也成为读书人思考的重心。
梁启超举起“新史学”的大旗,紧扣的即是对“史学”新的界说,“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征诸其他人阐述的见解,可知悉他们所关切的主要是历史究竟该书写什么,对照的则是“西人之史”。徐仁铸1898年已言及:中国正史,“民间之事,悉置不记载”,此则“不过十七姓家谱耳,安得谓之史哉”。相反的,“西人之史,皆记国政及民间事,故读者可考其世焉”。严复1903年所译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群学肄言》,借介绍“群学”也道出,前史体例“于国事常载其然,而不载其所由然”,尤其是“于帝王将相之举动,虽小而必书,于国民生计之所关,虽大有不录”。马叙伦针对“无史”提出辨析,则关注如何拓展史之范围:“若是推史,则何必二十四史而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为史?更何必六经而为史宗?”这样的见解,也得到众多应和。王舟瑶在京师大学堂讲述“中国通史”,即注意到“今之言新史者,动谓中国无史学”。他对此持同情立场,道出“其言虽过,却有原因”:
西人之史,于国政、民风、社会、宗教、学术、教育、财政、工艺,最所究心,所以推世界之进状,壮国民之志气。中国之史,重君而轻民,陈古而略今,正闰是争,无关事实,纪传累卷,有似志铭,鲜特别之精神,碍人群之进化。
重新思考“历史之范围”以及“史学之界说”,自是为探索历史书写新的体例。从“无史”转向“有史”,明显是中西史学会通的产物,主要涉及两个环节的突破:其一是将中国历史纳入“普遍历史”的架构,按照上古、中古、近世等时代进行把握,书写通贯古今之“通史”。其二则是吸收各分科知识规划出“专门史”,书写各学科之“专史”。
首先来看,中国历史书写是如何被纳入“普遍历史”的架构。中西交往引发的历史之“和合”,影响于中国之历史书写,主要体现在接受另一种有起点、有目标的线性“历史”。来华西人对西学的介绍,往往依托历史进程加以辩护,并将中西纳入同样的历史维度中,以检视中西之差异。谢卫楼(Devello Zelolos Sheffield)编译的《万国通鉴》,在这方面不无用心。该书分为“东方国度”“西方古世代”“西方中世代”“西方近世代”四卷,展现出对历史富于深意的理解,而“东方国度”没有像书写西方历史那样区分三个“世代”,多少在暗示“东方国度”还没有发展到“近世代”的意识。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则基于“古世”“近代”的维度对中国加以评述,指出“中国古世善体天心”,“是以巍然高出于亚洲为最久之大国”。然而,“近代以来良法美意忽焉中改,创为闭关自守之说……沿至今日,竟不能敌一蕞尔之日本”。借介绍其所翻译的《泰西新史揽要》一书,李氏还阐明“西国之广兴多在近百年中”,“欲治近世亦无有出其右者”。
将人类历史按照不同的“世代”进行划分,依凭的是对历史的二元认识,“文明”与“教化”渐渐构成划分历史的准则。在这方面日本对中国也有重要影响。福泽谕吉1875年所著《文明论概略》强调,野蛮、半开化和文明是“人类的必经的阶段”,“文明发展的过程”。福氏1885年提出著名的“脱亚论”,更可视作力图将日本纳入“普遍历史”的努力。而将中国史分为若干时期,再用分章分节的体裁写作,也是由日本间接输入的。那珂通世1888年出版《支那通史》,将中国历史区分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三个时期。桑原骘藏1898年出版《中等东洋史》,则以“上古期”“中古期”“近古期”“近世期”作为“时代的划分”。除此之外,还应当重视1879年冈本监辅出版的《万国史记》一书。该书在编纂体例上有明显突破,“其文虽用汉字,其体反仿泰西史例”。冈千仞在为该书撰写的《序》中指出:西史分称三古——上古、中古、近古,不独“明古今之异同也”,而且还昭示这样的“世运岁进”,乃万国常态,“与地球始终者矣”。冈千仞也试图将东洋纳入这一模式去认识:
东洋国俗,是古非今,谈时事辄曰世运日降,论人道辄曰风俗不古,其不求进益,与西洋中古教法之弊害略相似。
冈千仞将中西历史纳入相同的时间序列,按照上古、中古、近古三个世代进行把握,是将人类历史纳入“普遍历史”最集中的体现。晚清不仅接受了这样的“历史”,还以此为“有史”。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中道出,虽然西人以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编写历史稍嫌“武断”,却只能“权宜”而为之。他也按照“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划分中国历史,并分别命名为“中国之中国”“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稍后,梁启超又按照下列四个阶段划分中国历史:(1)“野蛮自由时代”(黄帝以前);(2)“贵族帝政时代”(自黄帝至秦始皇);(3)“君权极盛时代”(秦始皇至清乾隆);(4)“文明自由时代”(清乾隆至现在)。并明确表示:“此数种时代,无论何国何族,皆循一定之天则而递进者也。”在此背景下,许之衡还主张对历史采纳“断世”以替代以往之“断代”:
断代一例,尤为史家之大惑。断代者,徒为君主易姓之符号,是朝史而非国史……故今后之作史,必不当断代,而不嫌断世(如上古、中古、近古之类),借以考民族变迁之迹焉。
影响所及,中国读书人所撰写的中国历史,如夏曾佑的《中国历史》(最新中学教科书)和刘师培的《中国历史教科书》,即接受了划分时代的办法。夏曾佑颇有意思地谈道:“讲堂演述中学较西学为难,西学有途辙,中学无途辙也。”这话用在史书编纂上,当有所指,缘于夏曾佑了解到西方处理历史有简便方式,为此也按照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将中国史分为“三大期”。在其看来,只要“不随朝而举”,“则不觉繁重矣”。刘师培也有类似感受,“欲治中史,非编一繁简适当之中国历史莫由”。他同样接受了西方区分时代的办法:
西国史书多区分时代,而所作文明史复多分析事类。盖区分时代近于中史编年体,而分析事类则近于中国三通体也。今所编各课,咸以时代区分先后,即偶涉制度文物,于分类之中亦隐寓分时之意,庶观者易于了然。
按照不同的时代划分中国历史,所展示的“有史”不只具有形式上的意味,还逐渐以西方社会的演进代表着人类“普遍”的发展模式,并以此作为中国历史演进的“目的”。1904年严复翻译甄克思(Edward Jenks)所著《社会通诠》,就接受甄氏提出的“始于图腾,继以宗法,而成于国家”的发展模式,甚至认为“此其为序之信,若天之四时,若人身之童少壮老,期有迟速而不可或少紊者也”;进而还推断中国社会也是由宗法而渐入军国,“综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军国居其三”。夏曾佑读了该书,受到颇大触动,认为其对于中国“所以入宗法社会而不能出者”,已“初明其故”;并赞同该书“胪殊俗之制以证社会之原理”,接受“人之于宗法社会也,进化所必历也”。《东方杂志》在“新书介绍”中也盛赞《社会通诠》一书所论,“无一不与我国四千年来社会吻合”。
接受“普遍历史”为中西共同之“有”,在多方面都有所体现。190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华大辞典》,对history的释义也接受了划分时代的观念,所举例证即包括“上古史、古代史”(ancient history)、“中古史、中世史”(medieval history)、“近世史、新史”(modern history)。在历史教科书编写方面,傅斯年注意到,直至五四时期,仍“概以桑原氏为准,未见有变更其纲者”。虽然傅斯年并不赞同这样的分期,但也承认,历史学“要以分期为之基本,置分期于不言,则史事杂陈,樊然淆乱,无术以得其简约,疏其世代”。不宁唯是,有了历史分期,一向为史家视作畏途的“通史”,也成为史家竞相尝试的体裁。《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所收中国史之“通史”,即约有80种。
将中国历史纳入“普遍历史”的架构,所要者是为中国历史确立明确的“目标”。甚至可以说,“历史的终结”于此有了实质的意味。别的且不论,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把握,即很难摆脱这样追逐“有”的“目的论”。柯文(Paul A. Cohen)标举的“中国中心观”,即与其所检讨的“冲击—回应”“近代化”“帝国主义”等模式,存在同样的问题。“在中国发现历史”,与“发现在中国的历史”,毕竟不是一回事。其他研究者对此也不乏反省。何伟亚(James L. Hevia)注意到,中国思想家重新审视中国,主要体现在接受时间观念和组织分类,这“与从前存在于中国的任何治史方法完全不同”。艾尔曼(Benjamin A. Elman)也强调,20世纪中国史学为“目的论”所主导,将历史现象化约为它们从来不是的东西——“迈向现代化过程的‘步骤’或‘障碍’”。这也意味着,晚清以降从“无史”转向“有史”,主要体现在将西方社会演进所经历的作为人类社会共同之“有”,将中国纳入其中,除证明中国“有史”之外,还确立了中国历史的“目标”。
二、“新史学”的基调:立足于“有史”的规划
化解“无史”的紧张,将中国历史纳入“普遍历史”,只是问题的一面。与之相应,“有史”的见解还有更具体的表现。从“无国”“无史”的困惑中摆脱出来,重新确立“有国”“有史”之论述,最基本的是获得认知国家与历史新的维度。秉持这样的“有史”论,意味着接受“社会”“文明”的演进构成历史的基调,并立足于从政治、经济等因素解释历史的发展。从20世纪初开始,“专门史”的兴起,就成为史学编纂体例上“有史”的具体体现;以之为“有史”,也重新塑造了“中国之过去”。
梁启超阐述的“新史学”,即试图在史学编纂体例上开辟出“有史”。梁启超特别提到昔之史家的两项弊端:其一,“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其二,“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这是“新史学”关切的要点所在,当“历史之范围”拓展为“全体之史”,目标是立足于“有”以揭示“社会”与“文明”成长的历史。黄节指认中国“无史”,即是针对“吾四千年史氏,有一人之传记,而无社会之历史”,“社会之衰落,而史氏无征也”。而提倡“文明史”,更成为富于代表性的看法。1901年蔡元培将“史例”区分为“记注”“辑比”“撰述”,并指明,所谓“撰述者”,乃“抽理于赜动之中,得间于行墨之外,别识通裁,非文明史不足当之”。梁启超、章太炎在规划历史书写新的体例时,“文明”与“社会”也成为思考历史书写之关键。梁在《东籍月旦》中即指明“文明史者,史体中最高尚者也”,并且表示:
中国为地球上文明五祖国之一……惟其文明进步变迁之迹,从未有叙述成史者。盖由中国人之脑质,知有朝廷而不知有社会,知有权力而不知有文明也。
章太炎也指出:“中夏之典,贵其记事,而文明史不详,故其实难理。”围绕如何纂修《中国通史》,章太炎明确表示,通史重点要揭示“发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章还指出中国史家各有阙失,实难“当意”:
太史知社会之文明,而于庙堂则疏;孟坚、冲远知庙堂之制度,而于社会则隔;全不具者为承祚,徒知记事;悉具者为渔仲,又多武断。
日本在这方面的影响也很突出。在明治时期,文明史观呈现“文明(开化)/野蛮”“进步/停滞”的二元认识,成为重新认识中国的坐标轴。各种“支那史”,“正是欧洲文明史教科书影响下重新书写中国历史的产物”。那珂通世的《支那通史》认为,“中华”或“华夏”之称,“犹言文明之邦也”;该书即旨在借叙述“历代治乱分合之概略”,以“察我邻邦开化之大势”。前述翻译出版的《支那四千年开化史》之原书《支那史》,也基于“开化”揭示中国历史之演进,分别述及“太古之开化”“三代之开化”“秦汉三国之开化”……具体描绘的则是制度、学术、宗教、技艺、产业、风俗等内容。
这也成为清末历史书写转变的象征。征诸各种以“中国历史”为题名的书籍,可注意到历史书写的基本架构,逐渐以“文明”与“社会”为主轴。1903年“横阳翼天氏”所作《中国历史》,便强调是书之作,“以国民精神为经,以社会状态为纬,以关系最紧切之事实为系统”。夏曾佑也阐明,其书写中国历史,“以发明今日社会之原为主”,即“关乎社会者,如宗教、风俗之类,每于有大变化时详述之”。
以这样的方式所展现的中国历史,也成为“有史”的具体呈现。李广濂为文明书局出版的《高等小学国史教科书》撰写的《序》,就回答了“国胡为有史”的问题,明确传递出所谓“有史”,要揭示“文化之迹象,风俗之短长,孰宜守,孰宜革,修明改缮,而不至茫昧无措,失宜废事者也”。商务印书馆1907年出版的《新体中国历史》,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指明“历史者,研究人类进化、社会发达、文明进步之学也”,当关注“学术技艺之隆替,武备之张弛,政治之沿革,文明之进步,实业之发达,风俗之变迁等事”。1908年文明书局出版的《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其“编辑趣意”开宗明义,指出“史之例凡五”,分别为“政治史”“文明史”“世界史”“分国史”“国别史”;并进一步说明:“本编叙事,注意之端凡八:一国势,二风俗,三社会,四制度,五族类,六政制,七人才,八学术,皆分条详述,逐代钩稽,而联之使成一贯。”
以“文明”“社会”为主轴书写历史只是“专门史”成长的一个方面,此一时期各分科知识的成长,也构成影响史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不只是梁启超试图结合各分科为“史学”寻求新的定位,还有不少学者阐述了类似的看法。章太炎在论及通史时指明:“通史上下千古,不必以褒贬人物、胪叙事状为贵,所重专在典志,则心理、社会、宗教诸学,一切可以熔铸入之。”陈黻宸言及史学,也自觉结合其他学科进行界定,“史学者,凡事凡理之所从出也”,“是故史学者,乃合一切科学而自为一科者也”;甚至表示,史学“必合政治学、法律学、舆地学、兵政学、术数学、农工商学而后成”。黄节同样强调:
西方诸国,由历史时代进而为哲学时代,故其人多活泼而尚进取。若其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宗教学诸编,有足裨吾史料者尤多。
晚清士人针对“史学”与“他学”阐述的这些见解,表明近代学科知识在中国的成长也影响到“史学”,肯定“历史一门最切于今日学界,亦莫杂于今日学界”。及至民国时期,这依然是推动史学成长的关键要素。1928年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强调:
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若干历史学的问题非有自然科学之资助无从下手,无从解决。
问题还不只是“他学”有裨“史学”,“史学”有功于“他学”,二者之结合尚可产生“他学”之“史”——学科史。陈怀注意到,欧美史学之种类,“无论为政治,为法律,为宗教,为教育,为经济,为天文,为地理,为格致,为社会中种种现象,莫不有史”。邓实质疑中国之“有史”,也是因为“若所谓学术史、种族史、教育史、风俗史、技艺史、财业史、外交史,则遍寻乙库数十万卷充栋之著作,而无一焉也”。宋恕更是明确表示:“有一学必有一学之史,有一史必有一史之学。”此所意味的是,伴随分科知识的成长,发掘各学科之“有”而进行“专门史”书写,构成重塑“中国历史”新的方向。这样,除了与“断代史”相对的“通贯古今”的“通史”之外,还产生了“通贯政治、经济、学术、宗教等等”的“专史”。
“专门史”之所以构成史学编纂体例上“有”的呈现,其实质是寻找各学科发展的历史资源,与“西学中源”说可谓异曲同工。成长于明清之际的“西学中源”说,堪称“有史”之滥觞,旨在强调西学之“有”,本于中学之“有”;现时中学之“无”,原即为“有”。降至晚清,王仁俊编撰的《格致古微》也成为“西学中源”说之集大成者,指明“格致之学,中发其端,西竟其绪”,如伟烈亚力(Alexander Wylie)之《数学启蒙》,合信(Benjamin Hobson)之《全体新论》,“类能引吾中书敷畅厥恉”。俞樾为该书所作的“叙”更是阐明:是书之作,“使人知西法之新奇可喜者,无一不在吾儒包孕之中”,“所谓光学、化学、重学、力学,固已无所不该矣”。
既如此,则意味着中国历史资源中早已有各分科知识;相应的,发掘这样的“有”,以书写各学科之史,也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刘师培1905年发表的《周末学术史总序》,就显示出这方面的努力。其自诩谓,此书之作,乃“采集诸家之言,依类排列,较前儒学案之例,稍有别矣”;并且解释称:“学案之体,以人为主。兹书之体,拟以学为主。义主分析,故稍变前人著作之体也。”岂止是“稍有别矣”,“以学为主”的结果,是依照分科知识重新梳理中国学术,分解出各分科的“学科史”,包括心理学史、伦理学史、论理学史、社会学史、宗教学史、政法学史、计学史、兵学史、教育学史、理科学史、哲理学史、术数学史、文字学史、工艺学史、法律学史、文章学史等。
到民国时期,对分科知识的认识不断增进,据此清理中国历史资源也催生出更多的“专门史”。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即依托所理解的“哲学”展开,蔡元培为该书撰写的序,也特别指明“中国古代学术从没有编成系统的记载”,“非研究过西洋哲学史的人,不能构成适当的形式”。同样是撰写中国哲学史,冯友兰更是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
不独“哲学”如此,政治、经济方面的“专门史”同样如此。萧公权的《中国政治思想史》明确表示:“本书采政治学之观点,用历史之方法,略叙晚周以来二千五百年间政治思想之大概。”之所以自晚周讲起,也是因为之前存留的零星材料,“究非学术思想之记录”,“就政治学之观点论,殊觉其鲜裨实用”。经济史遭遇的困难更大,1929年侯厚基撰写《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史》,已感叹“经济之范围,又至广泛,内容挂一漏百,自所不免”。然而,此后出版的相关著作,仍未找到解决之道。李剑农1943年所著《中国经济史稿》上册,缺了“导论”(注明待刊),多少是因为难以厘清“经济史”的范畴。朱伯康、祝慈寿1946年出版的《中国经济史纲》,也留下这样的说明:“经济史研究之对象为人类之经济生活,然此语似嫌空泛,究何所指,不很确定。”
尽管如此,这并没有影响学者撰写“专门史”的热情。较之“通史”,有关“专门史”的著作,更是多到难以统计的地步。这无疑表明,“历史之范围”较之过去大为拓展,“通史”与“专史”的出现,多少化解了由此产生的紧张。“专门史”的不断涌现,也意味着中国的历史书写从“无史”的困惑中摆脱出来,而对于“有史”的追逐,也有具体呈现。
三、新的史学编纂体例塑造的“历史”
“我国史学根柢之深厚既如彼,故史部书之多亦实可惊。”梁启超总结中国史学发出的感叹,道出有着悠久历史书写传统的中国面临的困局,由此也促成史学编纂体例的不断调整。进入近代以后,“西史”之加入,更冲击着“中史”的编纂体例。可以说,近代既是巨变的时代,也是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时期,并深刻影响到“存史”。“地方”的历史按照新的史学编纂体例进行书写,即是值得检讨的一环。研究者逐渐有这样的共识,“地方”的近代史对于把握中国近代史的基调有重要意义。然而,需要面对的是,梳理地方近代史主要依凭的地方志等资料,同样受到新的史学观念与史学方法的影响,往往按照“有史”加以呈现,即突出“变”的一面,较为忽略地方的“不变”;最明显的是,编纂体例与前述“通史”“专史”也渐渐趋同。
有关“地方”在历史上的存在,常被引述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每逢激烈变动的时代,所谓“礼失求诸野”之论调也常常泛起。降至晚清,1910年发布的《国会请愿同志会意见书》,仍传递出这样的看法:“吾国之风气,原皆启发于地方,而养成于士夫。”应该承认,近代国家、社会遭逢巨变,“地方”也不免卷入其中。印刷书刊以及铁路、电报的出现,使“地方”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可同日而语;国家政权建设更是推动“地方”承担不同于以往的角色。1939年王寿彭即以户口、土地、警察、救济、教育、道路、水利、卫生诸端,为地方的基本事务。这表明,近代以后地方事务确实增添了不少“有”。
然而,国家政权建设的成效如何?尤其是地方如何“变”?却值得深思。抗战发生后,对基层组织的建设有不少议论。任颖辉认为:“最高当局的计划经过中层,到了下层的县区,迟滞因循,就很难贯通到民间去,结果要获取突飞猛进的政治的进步当然是很难的。”李洁之则指明:基层组织展现出由简单到复杂的情形,“政出多门,莫衷一是”,“所谓农林、水利、道路、桥梁,和育幼养老、济贫救灾、自卫、教育那些重大的事件,能够同时举办恐怕很是少数,十九都没有举办”。为此,也有文章发出培养“地方元气”的呼声,指明今日之地方早已由“有为”之区,成为“无能”之域。
“地方”的景象既然如此,那么,以“存史”为目标的地方志又是如何书写的呢?不可否认,这一时期地方志书的书写也开始受到新的史学编纂体例的影响。民国建立后,邓之诚发表的《省志今例发凡》,已明确表示旧志体例必当破除,“今之志非昔比也,国体既变,拘牵禁忌,皆可破除”;“事变日繁,必宜增辟门类,以重今制”,“不有改作,何以推古知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地方志的编纂成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一环,从一开始即在全国范围进行部署。1929年内政部颁发《修志事例概要》,要求各省“应于各省会所在地,设立省通志馆”,完成编纂通志的工作。在内容上尤其强调多体现国家建设的成就,“土地、户口、物产、实业、地质、气候、交通、赋税、教育、卫生,以及人民生活、社会经济各种状况,均应分年精确调查”。1944年内政部又颁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除内容上比照《修志事例概要》之外,还越发重视“变”,要求“各省、市、县政府设立修志馆”,而且,“省志30年纂修一次,市志及县志15年纂修一次”。
在此背景下,“重修”地方志也成为潮流,并引起多方议论。以“今例”替代“旧例”,是重点考虑的内容。1931年刘复撰写的《重修山东通志事例商榷》,就较为重视“前志所当革易者”,阐明“修志笔削,以时代而异,民国不同于清以前,今日又不同于民初”:
清季以还,鲁省情势大异,曩者若外交、交通、实业、司法,则前志所未有也,若职官、学校、兵防,则名似而实异者也,若内政、财政、区域,则事增于前者也。此当舍其旧而新是谋,审订纲领,疏具条目。
民国时期修纂省志、县志所制订的体例致力于揭示地方之“变”,自不难理解。而且,除紧紧配合国家政权建设所涉及的内容之外,新的体例还接受了晚清以降所形成的新的史观,展现出“新史学”如何“入志”的情形。1949年出版的《新纂云南通志》,即明确宣称:“史学史观日新月异,后来居上理所当然。”
前述邓之诚撰写的《省志今例发凡》,已阐明编纂地方志需参考近代知识所取得的进展,认为“西儒专精地理,造端宏远,类次相从,而一归实用”,“宜取彼成规,略事改创”。1933年吴景超发表的《中国县志的改造》,则具体展示出“社会科学”如何直接引入修志中。吴景超针对章学诚有关方志的见解指出,章终究是清代中叶的人,其看法无论如何高明,“在今日看来,应当修正的地方,还是不少”,尤其是方志的内容,其主张虽然“高人一筹”,“但我们用社会科学的眼光去看,似乎还有增减之余地”。这也点出问题的关键,意味着进入民国以后已盛行用“社会科学的眼光”观察“地方”。1935年李泰棻出版的《方志学》一书,也阐述了同样的看法:“居今日而谈方志,必须增加门目若干,方能适合史学潮流。必须备有方法多条,始能达到内容目的。”1937年朱士嘉在《怎样编纂新式的县志》中也指出:“地方志与史地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都有相当的关系,因为它所赅括的门类很繁多,所记载的范围也很广大。”职是之故,朱士嘉说明无论担任编纂还是分纂,都要求“对于史地学或者社会科学有专门的研究而成绩卓著者”,还需“酌量情形聘请自然科学的人才”。
当时各省成立的通志馆,也有交由大学办理的情况。广东、河南通志馆1932年、1934年分别移交中山大学、河南大学,由大学校长兼任通志馆馆长之职。由此,各学科学者也在修志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朱希祖受聘担任广东通志馆纂修,撰写了《广东通志馆征访条例》《广东通志略例》等修志所涉及的重要文本。不仅如此,特殊的时空格局还造成民国时期地方志的编纂另有枢机,一些地方志的编纂者不再以本籍人士为主,而是接受专业训练的外来人士。如黎锦熙参与编纂陕南城固县志,即缘起于1938年其所在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从西安迁往陕南城固,遂结合“联大教授及本邑学界人士”组成“城固续修县志委员会”。黎锦熙特别说明,“凡此皆名誉职,其有给者,名‘专门技术员’,大抵联大毕业生为之”。对此,黎锦熙也乐观其成,还明确提出:“抗战建国,我以为文化界中人要真正负起责任来,第一步工作,就在给所在的地方修县志。”修志工作开始后,黎被推负责草定“续修工作方案”,由此还成就了《方志今议》一书,“泛陈现代新修方志之要旨及其方法”。该书关注的即是“新方法”如何“入志”。黎锦熙明确表示:“今修方志,先明‘三术’,即‘续’‘补’‘创’是也。”重点则落在“创”字上,强调“居今而修方志,决非旧志之旨趣与部门所能范围”。所谓“创”,指的即是“事类新增者”:
例如地质、气候、公路、卫生等,固可云创;即旧方志曾有者,如关于自然之山水、物产等,关于经济之食货、储恤等,关于政治文化之学校、风俗以及方言等,或宜更易故称,用符实际;或则悉换新质,仍循旧名:皆属之“创”。
民国时期新派学者希望新修志书能展示“事类新增者”,自有其考量。耐人寻味的是,民国时期出版的省志,沿袭旧志体例的明显占据多数。这也留下可资检讨的问题——地方志的编纂该如何“存史”?按照“有史”的方向修志,之所以难以实现,既有操作上的因素,但未尝不是地方所发生的“变”,并不像一些方志学者所期待的那样。
1934年出版的《续修陕西通志稿》,所以用“续修”之名,原因在于,“前志为卷一百,为类三十二,纲举目张,允推详尽”,尽管“时代有须略为变通者”,但也只是“更定门类二十有八,细目略有变易”,而“大端无改前编,总期不失赓续成书之意”。该书断限为“始于乾隆,终于宣统”,也便于按照“旧志”体例编纂。1949年出版的《新纂云南通志》,有“新纂”之名,却无其实。该书也言明:处今之际,地方志之编纂,“非博采资料,扩充门类,无以破宿昔之固陋,导人士以开明”。然而,实际之成书也多参考“旧志”:“一自云南文化初开截至清宣统三年止,参考旧志,补阙订讹,勒成一书,计二百六十六卷,一自民国初元起,网罗事实,别具长编,分别纂修,以为新志。”
与之相应,较为“趋新”的通志却是未完成的居多。1940年成立的江西通志馆,拟编纂新的《江西通志》,最终只留下稿本十编。主持此事的吴宗慈重点考虑的是“古今方志”之别,颇为关切新志“所汇记之史迹,能否随古今事变而不失其进化之步骤”。尤其还述及:“今修方志,应注意全国性,期为此后全国一统志,永远继续之统计底册。”《广西通志》的编纂也试图更多展示“近代事物”:“旧志之阙略者既应补编,而近代事物之必须记录者,又复不可胜数。”大致按照地理、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军事、党史、抗战、胜迹、宦绩、人物列传、大事记、附录分为各编。最后完成的,也只有稿本十八册。
按照“新例”编纂而成的省志,最终完成的并不多。究其原因,既是因为“近事”难以甄别,编纂体例也不无影响。黎锦熙在参与《洛川县志》的工作时,试图按照新志编纂,强调“方术要点,首在解散旧体,悉依新轨”。结果却发生了令黎锦熙意想不到一幕,该书采照《方志今议》拟出20余种调查表格,却“未见一纸之填报”。更值得检讨的是,“新轨”所展示的内容,是否能配合地方之“变”呢?对照《洛川县志》所制订的篇目,可以发现要呈现其中之“有”,困难重重。如“卫生行政”方面,1933年洛川县政府“始有卫生助理员之设”;1940年成立了中心卫生院,负责“各项卫生事业”;后因新县制实施,1941年中心卫生院改为县卫生院,“设医师、助产士、卫生稽查、护士各一人,卫生员、事务员各二人”。以这样的人员构成,显然无法真正落实一县之防疫、医疗、保健、宣传、医药管理、人才培植等工作。而这样的“卫生行政”,是“有”还是“无”呢?
上述较为“趋新”的志书在编纂体例上渐渐趋同,更淡化了地方的“差异性”;而其所展示的“变”,是否实实在在发生,并构成历史之“主调”,也值得检讨。地方志既以“存史”为目标,则自应守护地方本身。以国家政权建设为维度,或以新史学主导的史观为出发点,不仅难以呈现所希望的“有”,而且还不能展示“无”所映射的以往之“有”。因此,在旧志的基础上做一些“加法”,倒是可取。黄炎培主持编纂的《川沙县志》即是值得肯定的例证。该书承袭光绪五年(1879)所修《川沙厅志》而来,主要增加了实业、工程、教育、卫生、议会、慈善、司法、警务、故实等新类目。朱希祖也注意到通志体例的规划或“式遵旧史”,或“别裁新制”。依其所见,“二者各有所长,未可偏废”。其所撰《广东通志略例》也强调:“兹定体例,聿遵旧式,新制之作,俟乎通人。”
毋庸讳言,近代以降虽然产生了“不一样的地方”,但如何“变”,其程度究竟如何,难以一概而论。梁思成等人1941年留下的广汉县(今四川省广汉市)的影像资料,就揭示出从空间维度看,尽管地方的事务发生了改变,但地方的建筑仍沿袭以往,“变”与“不变”交织在一起。即便立足于“变”,其两面性也应当重视。最基本的,国家政权建设未必能完全覆盖以往由地方承担的事务,甚至还可能导致某些地方事务的弱化。据此也应考虑,过往由地方承担的事务,哪些渐渐消失了?而地方事务的承担者,又如何发生改变?“地方性”与“时代性”,是朱士嘉思考地方志编纂提出的要点。这正是最难以平衡的,因为占据上风的往往是“时代性”,“地方性”则常常被忽视。当然,对于“地方”的观察,依托各分科知识进行研究也难以避免,谈不上有什么不妥。
进入近代以后,地方历史的“有”与“无”或许更为突出,短时间里也难以趋同,仅结合政府行为书写地方历史,突出“变”的一面,未必合适。重点在于,地方近代史所揭示的是“地方”的“近代史”,而不是“近代史上的地方”。对比过往,自然有“不一样的地方”,但各地方之“不一样”,并不因为国家政权建设的加强而当即消除。沈艾娣(Henrietta Harrison)针对山西太原士绅刘大鹏进行个案研究,曾道出其体会:“真实的人从不是典型的。”受此启发,论者也强调,真实的“地方”也从不是“典型”的,所谓典型性或特殊性的地方,通常遭受研究者过度的诠释,很难说是历史上真确存在过的“地方”。“地方”作为更小的“历史研究的单位”,需要以特别的方式呈现,正是因为存在着差异。因此,对地方近代史的观察,如致力于呈现历史的“有”,甚至与“通史”“专史”的架构渐渐趋同,自是问题多多。消除了“差异性”的“有”,不免是放大的,乃至是牵强的,反倒是被忽视的“无”的一面,或更能展示地方的历史。结合历史进程所昭示的“有”与“无”,即可看出症结之所在。
四、历史进程所昭示的“有”与“无”
晚清以降新的史学编纂体例的浮现,不仅重塑了“中国之过去”,更奠定了近代中国历史的基调。然而,史学观念以及编纂体例的“趋新”,未必能完全反映历史进程本身,仅仅展示与此相关的“有”,很容易遮蔽“无”所昭示的另外的“有”。结合此一时期国家政权建设“自上而下”的推进,尤其是叙述近代中国历史至今仍沿袭的“现代化”这一框架,不难看出,历史书写所呈现的“现代化”之种种“有”,未必占据“主流”,或者反倒是“低音”,而被舍弃的“无”,也许才是“主调”。重建近代中国历史叙述,或也应当避免以未必有实际成效的“有”,遮蔽“无”所昭示的更具意义的“有”。
如何成长为一个现代国家,乃近代中国的基调所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家政权建设在各个环节均有所拓展。与此相关,“现代化”问题也引起关注,而中国社会的不平衡问题一开始就成为思考的重点。1930年《大公报》一篇文章就指出:“中国国家现方在新旧过渡时期中”,“其间文化技术之程度,往往距离数十年乃至数百年以上,而同时并存,新旧兼容焉。于此固足以表现中国之大,又正可证明其改革之难”。因此,“平衡发展实为必要条件”,“一有畸形,便生弊害”。1933年7月,《申报月刊》还曾刊出“中国现代化问题特辑”,将此作为一个“八九十年来的宿题”,追溯到“西方势力进侵”,以及中国遭受的“鸦片战争的挫败”,表明“中国现代化”甫提出,就与中国近代史结合在一起。在“国难”背景下,中国现代化之“幼稚落后”也受到重视:
中国生产以及国防方面的“现代化”,至今还是十分幼稚落后,到了现在,竟然国民经济程度,低落到大部分人罹于半饥饿的惨状,对外防卫的实力,微弱到失地四省,莫展一筹的地步;而大家对此宿题,却都好像淡焉若忘。
或许是此一时期对“现代化”的理解有太多“歧义”,“差不多只是一种很广泛的空谈”,胡适更愿用“建国问题”来表述“当务之急”,似乎认为“现代化”还谈不上是当前的大问题。他相信,“近两年的国难,似乎应该可以提醒一般人的迷梦了。今日当前的大问题依旧是建立国家的问题”。孟森同样主张,“国是之为国是,有超乎现代化与不现代化之上者,谓之‘先决问题’,则专言‘现代化’,似不足包括”。尤为特别的是,如何防止“中国化”也引起重视。周木斋就指明:“百年来的中国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中国化’的过程。”言下之意,中国现代化之所以失败,正是缘于“未注意怎样的防止中国化”,“要现代化首先要防止中国化”。陈序经也结合教育的事例说明,所谓“中国化”,“骤然看起来,好像非没有她的道理;然而细的去考察,实在是一种很大的错误”。
略说与近代中国历史叙述颇为相关的“现代化”论述的浮现,尤其是掺杂的各种声音,不难发现,尽管20世纪30年代“现代化”已引起重视,但还难以成为“主调”。这自是因为“现代化”在实践层面的推进还乏善可陈。既如此,以此作为近代历史书写的基本架构,自当考虑,是应该展示“现代化”之“有”还是“无”呢?此一时期所关注的“现代化”,往往以卫生、教育、法制等环节的建设作为指标,对此略加分析,可发现立足于“有”加以展现,问题不少。“有”未必构成“主调”,尤其存在严重的不平衡。
首先来看卫生行政上的推进情况。1928年行政院颁布的《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表明国民政府试图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卫生行政系统。由于考虑到当时县一级的卫生行政系统毫无基础,故特别说明“县卫生局未成立以前之卫生事宜暂以县公安局兼理之,县公安局亦未成立时,得于县政府设立卫生科”。1940年实行新县制,行政院又公布《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提出县各级当设立下列卫生机关:县为卫生院,区为卫生分院,乡(镇)为卫生所,保为卫生员。成效如何呢?1943年担任行政院卫生署署长的陆润之对此进行总结,仍将改善卫生行政的努力指向“卫生行政系统强化及连络”,表明进展远不如预期。
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局长的俞松筠也注意到,至1943年,后方各省除绥远、青海两省尚未设置县卫生机关外,其余15省1297县中,设立县卫生院者,计798县(尚未调整仍称县立医院或县立医务所者,计157县)。其余357县,或因人力、财力限制,或因沦为战区,尚未设置县卫生机构。而在县以下的卫生机构,仅有县卫生分院140所、乡镇卫生所1357所。最为匮乏的是医务人员。截至1945年6月,共登记医师12956人,护士6008人,助产士5153人,药师918人,药剂生4290人,牙医师352人。这些医务人员,“能参加县乡卫生工作者,恐不及全数三分之一”。1947年《统计月报》发布的“县(市)卫生机关”统计数据显示,当时县(市)卫生行政及各类卫生院总计不过2795所,其中县卫生院1305所,县卫生所17处,设治局卫生所22处,特种区卫生所4处,区卫生分院371所,乡镇卫生所983处,市级各类卫生机构93处。而地区差异尤其突出,青海、热河、绥远、宁夏四省均只建起几家县卫生院;山东、辽宁、新疆、台湾、西康、江苏、山西、安徽、甘肃、福建等省也仅建起几十家县卫生院。即便是在卫生行政建设有所推进的地方,事实上也难以解决实际问题。1947年检讨重庆卫生行政的一篇文章就指出:“本市县有卫生所十四所,分布于城郊各区,但以本市人口之众,区域之广,此十四所卫生所势难顾及周全。”
如此明显的地区差异,表明卫生行政呈现的实际是“有”与“无”的状况。作为“模范省”的广西在卫生行政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1933年颁布的广西省建设纲领中,就包括“筹设各级卫生机关”,经过十年的发展,到1943年“已有良好之成绩”。但有些地区的卫生行政的状况却很不理想。1937年贵州省政府民政厅编印的《贵州省卫生行政概况》,述及“本省各县极少医生药店,疾病发生,则多听其自生自灭,或迷信巫卜,致传染流行,遍及城乡”。该省1935年也曾部署在各县设立医务处,结果只有14县成立医务处,其他66县“皆因此项所长人选,境内及邻县均难物色,无法成立”。事实上,截至1937年,《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颁布已近十年,贵州仍是这样的情形,自然难说地方卫生行政有成效。而作为贵州省会的贵阳,1943年的情况仍很不理想。
教育方面展现的则是现代的“有”无法替代过去的“有”,即存在另外的“有”。以国民教育的落实情况看,1940年公布的《国民教育实施纲领》,指明该年8月起实施国民教育,要求五年内“各乡(镇)均应成立中心学校一所,至少每三保成立国民学校一所”,以普及国民教育。其成效如何呢?针对教育部1947年6月公布的《全国初等教育统计》,沈百英进行了检讨:“全国有二十七万个小学,在小国看起来,可使人吓了一跳;但在我们堂堂大国说来,要行普及教育,还差得很远呢。”而且,“全国小学平均只有三级”,“读不到三年的不知有多多少少”。这样一来,按6年规划的“义务教育”,“事实上大部分不能学完规定的课程”。而“六十八万学级,由七十九万教师担任”,更意味着一个教师担任一级,“不论初小高小,不论哪一种科目,大概都是一人包办一级”。
国民教育之成效不彰,也表明“私塾”实际构成另外的“有”。1933年湖北省教育厅就对此提出问题,其设问方式颇类似于科举考试之“策论”题:“改良私塾是否可济学校之穷,能否补教育之不及,其得失利弊若何。”这实际是一直存在的问题。1939年的一篇检讨私塾的文章,即主张以私塾作为补充初级教育之不足。原因无他,政府所规划的小学教育,“约仅及百分之三十或四十”。该年另一篇文章则阐述了“改良私塾”之主张,认为私塾“最合民间之需要”,“除增加教育效果外,并能节省教育行政之经费,协助‘普教’之实施”。1948年《燕京新闻》还登载了一则消息,指明“广州学龄儿童共有十五万人,但公私立小学只能容纳八万多人,所以‘塾师馆’还很多”,由于“比私立小学便宜一半以上,所以都有人满之患”。尤有甚者,即便有私塾作为国民教育之补充,仍有相当数量的失学儿童。据1948年《北平市政统计》提供的信息,“未入学者53642人,占学龄儿童总数之31.6%”。北平的情况已然如此,其他区域自是更为不堪。
除卫生行政、新式教育之外,其他与“现代化”密切相关的要素,也呈现出类似的情形。在司法的推进上,县一级司法较为迟缓。1939年5月公布的《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明确“凡未设立法院或县司法处之各县司法事务暂由县知事兼理之”,但多年以后仍没有进展,“除城市冲繁地方,酌设正式法院外,多数县份,仍沿县知事兼理司法旧制”。此外,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新式传播媒介的成长也极不均衡。据教育部统计室提供的资料,1936—1939年西康、青海、宁夏、新疆建立图书馆的数量,都是个位数,尤其是宁夏,录得的数字始终为1。博物馆方面的情况则更不理想,据1948年的统计,全国的公私立博物馆共计17所。而报纸等传播媒介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主要集中于上海等中心城市,这往往导致“地方”式微,存在报纸数与人口数极不匹配的情况:
京、沪、粤、平、津五处报纸的销售量,差不多占全国总数三分之二。这五个地方的人口,约八九百万,占全人口百分之二。然则其余三分之一的报纸,实全人口百分之九十八共同分配之。
需要说明的是,与“现代化”相关的各项因素能否成长,固然是社会发展程度的指标,而能否将相关数据完整呈现,也是政府“社会控制力”的具体体现。但是“现代化”之于近代中国,是“有”还是“无”,却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曾指明:“中国已经有大约百分之十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但“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尽管这只是粗略的判断,但到1949年鼎革之际,中国有相当部分地区的生活仍停留于古代,却是实情。
由此也提出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这段历史的研究,应该按照“现代化”的“有”还是“无”来加以呈现呢?多考虑“无”的一面,而不局限于“有”,或许也是必要的。尤其应该重视,当“现代化”呈现的是“无”的状态,则需要追问“有”又是什么?某一区域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卫生、法治等方面的建设不充分,没有更多的“有”,则当关切这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究竟是怎样的状况,不能因为缺乏“有”就一笔抹杀,而有必要将“无”所涉及的实质性的“有”揭示出来。
近代中国历史叙述秉持沿海—内地、现代—传统等二元化分析架构遭遇诸多困难,也意味着揭示“无”的一面的必要性。以围绕“中国现代化”的研究来说,无论是基于“中国”整体还是“区域”的研究,大致都以某些“指标”为研究的基准。以此审视较为发达的中心城市,倒也能描绘“现代化”取得的进展,然而,以此观察“边缘”地带,却很可能看不到“现代化”的“有”。20世纪70年代台北中研院曾开展“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重点关注各区域的“政治的现代化”“经济的现代化”“社会的现代化”。不过,在出版了湖北、山东、闽浙台、湖南、江苏、安徽等成果后,该计划未能持续下去,部分原因即是因为以“现代化”审视“边缘”地带,难以看到“现代化”的“有”。如能注意到“现代化”之“无”意味着有另外的“有”,即不再固守“现代化”的框架,这样的区域研究仍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同样不失其意义。其他类似的理论难以为继,也受制于此。“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与“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理论,同样试图判明近代中国之“有”,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颇有洞见地指出其难以避免落入“自由主义萌芽论”之窠臼(亦即“资本主义萌芽论”在政治上的翻版)。与之适成对照的是,后现代史学理论致力检讨“历史知识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主要质疑与挑战的正是各种“有”;其围绕“无”展开论述,倒也避免了陷入“现代性”论述类似的困局。
问题的症结仍体现在近代中国存在着“多个世界”,意味着任何理论也好,分析架构也好,皆须立足于“有”与“无”分析这段历史。原因在于,以中国作为“历史研究的单位”,无论确立怎样的维度,皆难以贯穿“自上而下”的视野,“上”之“有”很容易失落于“下”之“无”。而立足于“地方”也同样会陷入这样的困局中,难以确立贯穿“由下而上”之“有”。重建近代中国历史叙述,这方面正是需要多加考虑的。
余论
近代中国历史叙述表现出对“有”的追逐,起步于“无史”之论的流行,很明显是阐释中国的“焦虑”的体现,可视作遭逢巨变引发的结果。无论是将中国纳入“普遍历史”,还是在史学编纂体例中发展出“专门史”(包括“新名词”之“入史”),皆是致力于呈现所谓“有”,以此化解中西会通后所陷入的“紧张”(包含历史、当下与未来)。这也成为研究中国近代史较为特别的一环,重建有关近代中国的历史叙述也需直面此问题。
历史书写遭逢影响深远之“巨变”,也留下许多值得检讨的问题。实际上,上述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在当时就不乏反省。严复所译《社会通诠》出版后,章太炎就检讨了这种“有史”论,认为“甄氏之意,在援引历史,得其指归”,然其所涉及并未包括中国,即“未尽经验之能事”,故甄氏之书“不足以悬断齐州之事”,“皮傅其说”的严复并不了解中国。此外,章太炎还对将中国纳入“普遍历史”的做法表达质疑。1906年针对斯时流行的“欧化主义”,他就表示其秉持的“并不像做‘格致古微’的人,将中国同欧洲的事,牵强附会起来;又不像公羊学派的人,说什么三世就是进化,九旨就是进夷狄为中国,去仰攀欧洲最浅最陋的学说”。
胡适1929年也撰文指出,今日中国之危机,体现在“只是抓住几个抽象名词在那里变戏法”,所检讨的正是将中国纳入“普遍历史”所使用的“资本主义”“封建势力”等符号。钱穆的《国史大纲》也阐述了相近的看法:“近人率好言中国为‘封建社会’,不知其意何居?”并将此归于“懒于寻国史之真,勇于据他人之说”。傅斯年则持续关注历史教科书的问题,指出自然科学“可以拿大原则概括无限的引申事实”,然而,“在历史几不适用”;史家“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是史论不是史学”。
与此相关,当“专门史”以近代学科知识清理古代中国的遗产,也不乏检讨的声音。1923年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再版自记中,承认“吾侪每喜以欧美现代名物训释古书,甚或以欧美现代思想衡量古人”。陈寅恪则检讨了“文化史”研究中流行的两种倾向,认为“旧派失之滞”,“只有死材料而没有解释,读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而“新派失之诬”,“看上去似很有条理,然甚危险”,“以外国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中国的材料”,并非皆适用,“因为中国的材料有时在其范围之外”。
陈寅恪在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所写“审查报告”中,还具体针对“哲学史”加以说明。他也承认,“今日所得见之古代材料……非经过解释及排比之程序,绝无哲学史之可言”。然而,必须警惕的是,“若加以联贯综合之搜集,及统系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这样的哲学史,“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同样是为冯著所写审查报告,金岳霖也针对“中国哲学”发问:“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指出这涉及两个基本“态度”:“一个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哲学不必发生异同的程度问题;另一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
用不着特别指明,上述种种至今仍是困惑史家的问题,之所以延续多年仍难以有理想的解决办法,即源于其并非单纯的史学问题。“无史”之喧嚣尘上,并且与“无国”“无社会”等纠葛在一起,表明“新史学”是基于对“新国家”的追求。列文森(Joseph R. Levenson)将从“天下”到“国家”的转变作为近代中国的核心问题,不无洞见。在这个意义上,上述基于“有史”而展现的种种,有必要纳入这个背景加以理解。当然,要破除从“无史”的焦虑中重建起的“有史”,也意味着需要回到问题的出发点。
换言之,重建近代中国历史叙述,需面对“现代—传统”或“国家—社会”等架构之“得”与“失”。秉持这样的视野,较为重视近代中国之“变”,只是问题的一面,关键还在于其导致对近代中国历史的审视,明显存在偏向,致力于书写种种所谓“有史”。如区域研究明显集中于沿海及中心城市,甚至围绕某一空间的研究也是如此,上海史针对“华界”的研究即明显偏少;对于不同社会阶层的研究也多关注读书人、商人,较为忽视“不入流者”。当然,在“现代—传统”或“国家—社会”的二元架构中,也更为重视前者。究其原因,皆是为追逐“有史”,以展示历史中“有”的一面。
类似的情形,在近代中国的研究中还有诸多体现。如各种史料的“再生产”,即往往围绕“有”加以“选择”。刘大鹏《退想斋日记》是“选辑”而成,研究者注意到,选辑者的标准是“史料价值较大的部分”,相应的也将“封建保守思想”和“迷信、错误的或是当时社会误传的东西”,定为史料价值“较小”的部分。这样的选择即是为呈现符合某种标准的“有”,而舍弃了可能包含更多价值的“无”。这也正类似于今日研究者大致皆会利用的文献检索,然而,“检索”是秉承于“有”进行的,殊不知无论“有”是多是少,皆不能提示“无”的一面。尤有甚者,针对“有”立说,未必有确凿的证据,于是建立起不具“正当性”的假设。对各种“影响”的判定,即颇为典型。报章创办了,文章发表了,“影响”也就发生了。同时,对于“影响”的探究,也往往将注意力集中于事件的参与者,关注的是“有”;而不受此影响的却成为“失语者”,皆归于“无”。
相应的,对此的突破也应当回到“有史”所涉及的基本史实,即近代中国历史本身的“有”与“无”,或“变”与“不变”,并重视“无”所呈现的另外之“有”。换言之,近代中国历史既然展现出“现代”因素的不足,则表明仅仅展示与此相关的“有”未必妥当,更值得重视的反倒是“无”。当某些面相呈现的是“无”的状态,或者只是“低音”,则不妨正视这样的“无”,且并不因此而沮丧。地方的近代史之所以值得重视,即是因为避免按照“有”的架构进行书写,多少更容易实现。重点在于,唯有确信“有”与“无”皆能呈现有价值的信息,方能书写“地方的历史”而非“历史上的地方”。
实际上,以“无”立说,也可以引发研究者对于近代中国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考。“转型时代”至今仍是解读近代中国历史颇受重视的看法。张灏揭示了,1895年至1920年前后大约25年时间,是中国思想文化由传统过渡到现代的关键年代。如结合张灏之前所开展的研究,可获悉这一看法的提出,实际是建立在对相关史实“无”和“有”判断上,尤其涉及对“西方影响”和“传统因素”的评估问题。他重点说明了:
自五口通商以来约有半个世纪,西方文化对晚清文化的冲击限于沿江沿海的商埠中的工商阶级和政府中少数负责办理所谓“洋务”的官吏。除此而外,其影响,对于绝大多数的士大夫而言,是极微小的。易言之,在一八九五年以前,士绅阶级仍然大多数生活在传统的思想世界里。
正是这样的判断,促成其对“无”与“有”之反省。因为“西方影响”之“无”,表明实际上存在着另外的“有”,即“传统因素”。为此,张灏指出:“‘西方的冲击’的概念可能会对传统文化的复杂性和发展动力估计不足”,“强调外部影响,容易产生忽视中国传统内涵的危险”。这方面不乏类似的研究。史华慈(Benjamin I. Schwartz)善意警告过那种把西方看作“已知”这一过于自负的假设,说明针对中西之研究,“所涉及的并非一个已知的和一个未知的变量,而是两个庞大的、变动不居的、疑窦丛生的人类实践区域”。这里对“已知”与“未知”的辨析,也意在说明对于西方与中国难以轻率地判断“有”或“无”。柯文提出“中国中心观”,秉持同样的研究路径,也是因为注意到“外部因素”的“无”,才会转向去探讨“内部因素”的“有”。
综而言之,结合“有”与“无”审视近代中国的历史,尤其是展示以往被视作“无”的那些信息,对于增进对近代中国历史的认知,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做出“无”的判定,也有助于提升史家对另一部分“有”的重视。重点在于,历史叙述同样可以选择“无”展开,尤其是当所谓“有”是基于“目的论”立说,则更要注意过于重视这样的“有”,舍弃的是更为重要的“无”。而对于“无”的重视,不仅可以突破“有”的樊笼,也有裨于揭示“无”中之“有”。具体来看,近代中国历史研究所涉及的一些基本论题,无论是西学的影响还是现代性因素成长等问题,实际上皆可基于“无”立说。庞朴对“无”的辨析,曾颇有深意地道出,所谓“无”,实际上有三个字——“亡”“無”“无”,包含“有而后无”“似无实有”“无而纯无”等不同的情形,“表示有之失的亡,和表示失之有的无,都还不是绝对的空无”。近代中国历史中的“无”,或许也是这样的形态,在“无”的环节多加用心,重建近代中国的历史叙述,或也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