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中山市交警部门11月26日通报,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工程运输车(俗称泥头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其间,市民举报泥头车交通违法并经核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最高1000元。
中山交警解释,泥头车是指从事工程建设中所需沙、石、砖,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余土、余泥、余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等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
针对泥头车超装滥载、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超速、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突出,特别是部分不按规定加装液压可伸缩顶盖的泥头车超载行驶时,装载物飘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实际,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中山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泥头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查严处泥头车各类交通违法,全力遏制泥头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主动联合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工程运输企业、施工工地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摸清泥头车底数,重点排查泥头车辆是否办理列管车通行证并逐车建档等情况,对交通违法多、事故多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书面通报给相关企业和部门,并联合主管部门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此外,各辖区交警大队还将联合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核查泥头车是否申领通行证,核实通行证上的行驶路线和时段以及是否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等情况,并针对辖区泥头车出行规律特点和管理薄弱环节,集中警力、合理布点、统一行动,夜间常态化严查、白天突击检查,形成全天24小时全覆盖的严查严管氛围,严查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及时举报泥头车各类交通违法。所举报的泥头车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如:举报泥头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泥头车存在拼装行为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每宗奖励500元;举报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10次以上(含)50次以下(不含) 违法未处理泥头车停放地点的,每辆奖励200元;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500元;举报泥头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每辆奖励100元。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