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_进价20多元的红酒卖出几十倍的价格,15名酒托被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39
导读

12月11日,旌阳区法院对1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吴某某、薛某、谢某某等分别获刑,并处以罚金。随后“键盘手”将“单子”信息编辑发给谢某某,谢某某将单子信息发给“酒托店”相关人员,安排“酒托女”接单,诱使被害…

进价才20多元的红酒竟然最高能卖1580元,这也太恐怖了,大家以后要提高警惕啊。

男子在网上假扮美女假装与受害人谈恋爱,引诱受害人进行高消费,一瓶进价20多元的红酒,卖价390–1580元不等。2018年,德阳市旌阳公安成功打掉一“酒托”诈骗团伙。随后,旌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12月11日,旌阳区法院对1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吴某某、薛某、谢某某等分别获刑,并处以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底,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告人袁某某共谋后,由吴某某出资在德阳市区租下一家咖啡馆,专门用于“酒托”诈骗。店内由被告人薛某、童某、蒋某(另案处理)充当“服务员”,被告人汪某负责望风,被告人胡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周某某充当“酒托女”接单,诱使被害人高价消费低廉红酒等商品,以实施诈骗活动。

2018年9月以来,被告人谢某某提供租住房、电脑等,组织被告人谢某、钟某某、许某某、陈某(另案处理)等人组成一个“机房”,充当“键盘手”,网上与被害人“聊单”(以谈恋爱为名义聊天并获取对方信息),将被害人约至指定地方见面。随后“键盘手”将“单子”信息编辑发给谢某某,谢某某将单子信息发给“酒托店”相关人员,安排“酒托女”接单,诱使被害人高价消费价值低廉的红酒等商品,以实施诈骗活动。

12月11日,旌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其余被告人因犯诈骗罪也均获刑,并处罚金。

旌阳区法院办案法官也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们,近年来,诈骗犯罪花样翻新、层出不穷,“酒托”诈骗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网络交友要谨慎,高价消费需警惕。自身注意防范,不会轻易被骗,一旦发现被骗,定要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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