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照本是件高兴事,
可是未经自己同意,
婚纱照却被影楼,
用于商业宣传,
这就不开心了。
近日,因为婚纱照被盗用,小王和小李将影楼诉至桐乡市法院崇福法庭。
去年12月,即将结婚的小王与小李想去体验一下浪漫的“旅拍”,随即与上海一家旅行社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由这家公司为他们拍摄旅行婚纱照。在旅行社的安排下,小王与小李赶去到丽江拍摄了婚纱照。经过精心拍摄和修图,这套婚纱照令小两口十分满意。两人还分别发了朋友圈,分享自己的甜美爱情。
今年8月,小李在朋友圈里刷到了西安某影楼的广告推送,没想到,广告里用的宣传照居然是他们之前旅拍的婚纱照。小两口商量后,决定起诉影楼。
承办法官收案后,联系了影楼。被告影楼承认了侵权事实,但是认为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过高,表示愿意支付小王和小李1万元作为赔偿。了解情况后,法官根据传播方式、持续时间、地域等实际情况,与原、被告耐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1万元”的调解协议。因被告远在西安,不便来回奔波,于是法官引导双方注册浙江移动微法院,在网上对调解笔录进行了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