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得着告诉吗?你真以为贾母不知道?
“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 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咽这口气!”
这样的话,除了说小情侣,还能说谁?你说普通的表兄妹“不是冤家不聚头”,不嫌太唐突了吗?
知道是知道,但是不能说。爽朗如湘云,在袭人谈到“前儿听见你大喜了”的时候,也只能红着脸吃茶不答,接任何话,都有轻浮之嫌。何况是娇羞的林妹妹?
在那个时代,就是尤三姐,也不能明白地表示自己心仪的对象是谁,当着贾琏的面,只能说一句“别只在眼前想,姐姐只在五年前想就是了”,让姐姐去猜。林黛玉如何主动表明心有所属,还不像尤三姐是爱着五年前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是身边的宝玉,那简直是等于公开宣布自己不贞、伤风败俗、应该沉塘浸猪笼!
如果她说了,贾母会如何看待她?一个不知羞耻的外孙女,会是心爱的孙子的德配吗?更重要的,林如海把女儿托付给贾母,贾母把外孙女教养成这个样子?你想贾母会不会惭于女儿女婿、甚至一气而病、而亡?
公开承认爱情,很可能会气死贾母、罪同“弑祖”。林黛玉怎么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