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令人揪心的事,一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出生40多天就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
听过孩子被遗弃的各种理由,生理缺陷、家境贫困无力抚养、非婚生育不知所措……
但是,你听说过,双方家庭摆明了不想要的吗?
12月16号上午,安徽芜湖市的市民服务中心税务大厅,一名女婴被人丢在旁边的复印室里。
丢下女婴的是她的亲生父亲,而外公就在这复印室里工作!
当天早上,孩子父亲将小孩丢下就走了,孩子外公随后也走了。
同事等了半个多小时不见人来,情急之下报了警 。
民警随后将女婴带到派出所,并电话联系上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孩子的爷爷和外婆赶到派出所,一见面,双方就发生激烈的口角。
原来,两家矛盾已久,从刚怀上这个孩子起,就纷争不断。
如今,孩子生下来了,才四十多天,两家却表示都不想要抚养这个孩子。
民警联系孩子的亲生父母,两人始终不愿出面。
在民警耐心协调劝解之下,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孩子暂由男方抚养,女方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
双方表示,正在办理离婚手续,
具体结果要看法院的调解或判决。
多心疼人的孩子!马赛克也挡不住她的可爱!
但她却不知道自己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抛弃”了。
小编普法——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婚姻不是儿戏,既然决定生下孩子,就一定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如果将孩子遗弃,也会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