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讯【高 鑫 田鑫雨】2019年9月25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法庭受理了一起“爹告儿子”的民事纠纷,原告初某、李某诉被告初某礼(系原告儿子,是一名双目失明、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于某英(与初某礼系同居关系)返还原物。被告二人长期居住在原告的独立屋中生活,但被告二人经常打骂原告,双方冲突不断,经过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教育,仍然不知悔改,原告无法忍受,要求被告二人搬离房屋。
赵永刚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多次前往原告住所,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讲父子亲情的情理和讲事实依据的法理耐心的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赵永刚法官的不懈努力,在2019年10月31日,最终让原告、被告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双方也表示以后将和睦相处,父子俩和好如初,守护住了亲情,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