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正是柑橘类水果上市的季节,但桂林果农唐女士辛苦种植的30多万公斤橘子就要烂在手里,而原因要从一份合同说起。
果农承包400亩山地种果,
部分村民不承认合同
2008年,全州县枧塘镇的唐女士在郑家村集体所有的荒山上种植经济作物。由于唐女士选择种植作物的土地比较贫瘠,一开始唐女士种植的柑橘的收成不算好,直到2017年,才逐步好转,转亏为盈。
这之后,唐女士主动联系郑家村村委,签订了一份为期30年的山地承包合同,约定以20元一亩的价格,承包了村里400亩山地用于种植柑橘。
但这份合同却遭到郑家村部分村民的反对。郑家村村代表郑某称,当时村委签订这份合同时,并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大会的同意就将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们认为该合同无效,应立即收回。
部分村民起诉被法院驳回,
果农200亩果树被砍
“当时村里有四个组长,她是跟三个组长签的,我们就不晓得这件事情,当地老百姓不认可,所以就产生了这个纠纷”,郑某对记者说到。
为此,2018年,部分村民将唐女士告上法庭。但桂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部分村民的起诉不能代表所有村民意愿。最后桂林中院以起诉主体不合规为由驳回了村民的起诉。
但村民对此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于是2019年10月3日至5日,郑家村部分村民来到唐女士果园,将唐女士种植的200多亩果树给砍了,造成唐女士将近200万元的损失。
冲突发生后,当地村委和公安机关虽然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唐女士将此事报警,但全州县公安局认为村民砍树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便没有对此进行立案。
30万斤橘子丰收不敢采摘,
有村民扬言敢摘果就砍树
2019年12月初,唐女士果园有30多万公斤的水果到了丰收的时刻。但唐女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30多万公斤水果烂在手里,她却不能去采摘。
因为郑家村部分村民放出话来说,只要唐女士敢去摘果子,他们会立即找人把唐女士的果树再砍一遍。这一次他们不会留情面,只要唐女士敢摘,他们就把树全部砍完。
事实上,全州县信访部门得知此事后,多次对此进行调解。有领导曾提议,双方先搁置争议,由政府出面对果实进行采摘,所得款项先由政府进行保管。
但郑家村部分村民对此仍旧持抵触态度。虽然后来政府部门通过协商,郑家村部分村民态度有所松动。但唐女士的30多万公斤水果因为错过了最佳采摘时间,已经没有商贩愿意要了。
“一开始有商贩愿意出3块每斤的价格收购,但是现在错过了摘果子的最好时间,都不新鲜了,他们都不想要了,只能烂在树上”,唐女士对记者说到。
最后记者了解到,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唐女士称接下来她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一切消息以官方通报为准。
没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谁还敢去投资种植,又何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希望尽快处理好,给果农一个交代。同意请点在看
来源:《法治最前线》记者潘少华/每日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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