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雅案”宣判后陈岚道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9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565
导读

而陈岚道歉,是因为在12月2日,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

本报讯(记者 郭琳琳 张香梅)12月27日晚,在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宣判多日后,陈岚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称未作核实(后发现不实),一时愤怒便在微博发文谴责凤雅妈妈杨美芹,言辞激烈,侵犯了杨美芹女士名誉权。

12月28日,王凤雅爷爷王太友称,几天前陈岚方已经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向凤雅妈妈赔偿了精神抚慰金和律师费等费用,被告人陈岚履行了法院判决,他们一家人希望接下来的生活回归平静。

12月27日,作家陈岚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份打印的纸质版道歉声明,声明中附有陈岚的个人签名。道歉声明中,陈岚说,“凤雅的救助案中,各方志愿者、爱心人士,都极力想挽救凤雅的生命。2018年4月,凤雅家人发布凤雅死讯后,我未作核实(后发现不实),一时愤怒便在微博发文谴责凤雅妈妈杨美芹,言辞激烈,有‘愚昧狠毒’‘治得好病治不好命’等不妥内容。我侵犯了杨美芹女士名誉权,造成了其精神痛苦。在此,我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而陈岚道歉,是因为在12月2日,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王凤雅爷爷)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陈岚发布道歉声明后,12月28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其告诉北青报记者,几天前陈岚方已经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向凤雅妈妈赔偿了精神抚慰金和律师费等费用,“几天前对方告知我们已经把赔偿款打到卡上了,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查。虽然钱不多,但法院的判决替我们讨回了公道。”

王太友说,当初决定起诉是因为网络上的虚假信息让他们一家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如今法院判决发布不实信息者道歉,被告也履行了法院判决,他们一家人希望接下来的生活回归平静。

责任编辑:周朝(E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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