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chinatimes)记者金晓岩 北京报道
据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小白品牌于2011年12月创立并申请注册商标,自2013年开始历经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获胜;2018年二审失利,随即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经历七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为此事画上句号。
江小白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几轮的官司战,最终迎来了此次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
对此,最高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津酒厂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先使用诉争商标,虽然江津酒厂与新蓝图公司存在经销关系,但双方的定制产品销售合同也同时约定定制产品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权利归新蓝图公司所有。江津酒厂与新蓝图公司合作期间的往来邮件等证据证明,“江小白”的名称及相关产品设计系由时任新蓝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在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