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老婆保险受益人岳父,老公保险受益人是老婆,想不通!
看到网友提问:
老婆买的保险受益人写的是我老丈人,给我的保险受益人却写的老婆,你会怎么办?
本质上来说,还是对于保险受益人而耿耿于怀。
保险受益人是非被保人以外的,只能是身故受益人。同时这种指定岳父、妻子的受益人填写方式叫做“指定受益人”。
本文将说说保险受益人。
常规的保险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通常就是医疗金、重疾金、伤残金、返还金、分红这些情况的保险金领取人。
身故受益人就是被保人身故后,保险金谁来领取,如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无疾而终身故,保险金的领取人。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指定身故受益人,是需要被保人同意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
而本文案例中,老婆的保险受益人是岳父;老公保险受益人是老婆,并没有大碍,只不过是有点儿情理说不过去而已,老公的保险老公认为该写自己父母为受益人罢了。
在大多数家庭保险的实务中,夫妻双方的保险合同,绝大部分的受益人都是孩子,或者配偶。特别是丈夫的保险,估计至少90%以上的受益人都是妻子、孩子,极少数会写丈夫自己的父母。
老婆的父母是父母,丈夫的父母也是父母,一碗水端不平,往往就埋下了家庭争执的祸根,如同本文的网友提问一样。
解决方式:
给老婆投保,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以按照,岳父/母+孩子,若保额够高,则可以把配偶加上去;给丈夫投保,身故受益人可以是妻子+孩子+丈夫父母等分。当然,这只是一种分配建议,比例可以自己制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肯定是要早于我们先去,而我们买保险,指定他们作为受益人,本意上,还是希望自己的父母老了还有点儿钱用。
保险受益人是为了家庭真发生事故时,家庭能运转,孩子能正常长大,父母能安心养老,而不是让受益人比例成为家庭纠纷。
举一朋友的例子:
朋友媳妇是独生女,所以朋友媳妇老婆受益人就是孩子40%;父母合计60%。而朋友本身还有个妹妹,所以他的保险金受益人是这样的配偶30%,孩子30%,父母40%。
随着压力越来越大,两口子又单独投保了高额的定期寿险,这次的受益人主要是孩子。妻子的收益人是:孩子60%,岳父岳母40%;丈夫的受益人为,孩子40%,妻子30%,父母30%。
怎么分配,怎么考虑,都是家庭内部事务,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夫妻有独生子女的,一定要考虑到独生子女属性,以及双方父母的养老问题。能指定受益人的,就千万不要用法定受益人。
特别提醒
婚姻关系终止了的,一定要处理好保单、以及保险受益人问题。
你的保险受益人是如何指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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